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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裸童照”事件的前因后果

2014年2月15日

针对艾达提的调查仍在继续,德国前内政部长弗里德里希已经承担后果。但他的辞呈并不等于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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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färe Edathy: Linke und FDP fordern Friedrichs Rücktritt
资料图片: NSU新纳粹谋杀案调查委员会负责人艾达提和时任内政部长弗里德里希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国之声中文网)本周五(2月14日)下午5点。现任德国农业部部长弗里德里希(Hans-Peter Friedrich 基社盟)宣布辞职。他表示,虽然依旧相信他的做法从政治上以及法律上来说都并无不妥。但过去几个小时内他感受到了不断增加的压力。无法"再获得必要的政治上的支持"来完成其农业部部长的工作。

事情发生的时候,弗里德里希还是德国内政部长。2013年10月,他告知社民党领导人加布里尔(Sigmar Gabriel),国外警方的调查信息中出现了社民党政客艾达提(Sebastian Edathy)的名字。现在的问题就是,弗里德里希的做法是否违反了刑法第353条b款关于保护公务机密的规定,通过传达信息危害了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弗里德里希自己是从联邦刑侦局获得了相关信息,而这种信息交流从法律上来说被认为是无可挑剔的。但德国联邦部长法第6条规定,弗里德里希原本应该对此类工作上的信息保持沉默,除非没有保密相关信息的必要。他之前的内政部发言人曾向德新社表示,部长考虑到此事的"政治意义"才向加布里尔通报了相关信息。因为此事当时还未涉及刑事指控。

裸童照片处于"边缘地带"

德国汉诺威检察院周五证实,正在对已经退任的社民党联邦议员艾达提(Sebastian Edathy)涉嫌拥有儿童色情资料展开调查。检察机关表示,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处于法律对儿童色情定义的"边缘地带"。在这方面有许多法律上的灰色地带。

Akten Kinderpornographie
德国司法机关有关儿童色情的调查资料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ZB

什么是犯罪?

谁要是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中输入明确的关键词,或者通过电脑打开一张儿童色情内容的照片,就已经构成犯罪。德国法律规定,查找、试图获取或拥有儿童色情内容均属违法。只有评估人员或特定的调查人员才有权搜索相关照片。谁要是自主开始搜索,哪怕是为了帮助警方,都属于犯罪。

儿童色情内容的定义?

德国刑法184条b款规定:所有与14岁以下儿童有关的,包括儿童之间进行性行为、与成年人与儿童进行性行为以及在儿童面前进行性行为的内容都属于儿童色情的范畴。具体来说就是:相关图片或视频必须清楚地展示性行为。德国汉诺威莱布尼兹大学的刑法学者洪奈克(Arnd Hüneke)表示:"也就是说,我必须看到性行为,或者至少是在私处附近的行为。"调查人员尤其难以判断的就是所谓的"写真集"。这也是儿童色情内容的一个灰色地带。洪奈克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仔细判断。"普通的儿童裸体照,或者偷拍照片并不违法"。但那些突出臀部或者下体敞开的图像也都属于儿童色情内容的范畴。洪奈克指出,这些都是触犯刑法的内容。

怎样评估犯罪等级?

调查人员使用的一种等级评估标准就是所谓的"欧洲反儿童色情信息网标度"(Copine-Skala)。这是爱尔兰开发的一种体系,用于量化儿童色情照片或视频材料的严重程度。标度为1的内容完全没有问题,而标度为10的内容则展示被暴力性侵的儿童。"写真集"的标度一般在4至6之间。这种标度产生于欧盟发起的一个打击儿童色情内容的项目。调查人员希望以此确定作案的轻重以及潜在的风险程度。据称,从艾达提那里找到的照片属于2级标度,如果只是他只是拥有这些照片,还并不能构成犯罪。

能否展开调查?

对于艾达提来说,司法机关有权在出现最初嫌疑的情况下搜查其住所。只有在找到罪证材料的情况下才会对其展开调查。刑法学者洪奈克认为,相关调查结果已经找到了罪证。调查人员可能怀疑定购此类素材的人或许已经拥有更恶劣的,构成犯罪行为的素材。而让弗里德里希下台的主要原因就包括调查人员指出,事先可能听到消息的艾达提已经摧毁了自己电脑中的硬盘,给调查行动带来巨大困难。

Hans-Peter Friedrich gibt seinen Rücktritt bekannt - Archivbild
批评声音指出,由于前内政部长弗里德里希泄漏风声,才让艾达提早有准备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已经退休的刑法教授富老默(Monika Frommel)向德国广播电台表示,检察官在前议员艾达提一案上的做法"违反了宪法和法律"。她说,不管订购或拥有何种普通儿童裸体照片都是合法的,而且是人的基本权力。

如何处罚?

要根据情节来定。拥有或自己获取儿童色情内容的做法按情节而定会被判以最多两年的监禁。通过从事性侵活动制作儿童色情内容的案犯将被判以2年以上,15年以下徒刑。参与制作活动的案犯将被判处3个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也适用于所有传播儿童色情内容的案犯。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要面对最多10年的监禁。

作者:Nastassja Steudel 编译:任琛

责编:达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