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点
2003年4月10日广告
以下是这一方案的要点:
额外付款:
今后,不需医生开处方的药品一律由病人负担全部费用,国家不再干预某些药品的价格。如果昂贵药物可以使用便宜药物替代而病人坚持购买昂贵药物,那么必须由病人承担额外部分的费用。这一步骤将给保险公司节省60亿欧元的资金。
此外,每看一次医生,将付挂号费15欧元,儿童和慢性病患者除外。事故以及预防性措施也不再其列。
还有,看牙医将交付更高的额外费用。这后两项措施又将节省45亿欧元。
保险公司的额外服务
所谓保险公司的额外服务包括妇女产假津贴、避孕措施、人工受精、人工流产等等。这些措施产生的费用今后不再由医疗保险公司承担,而是通过税收体系。保险公司在这方面将节省45亿欧元。但德国卫生部长施密特同财政部长埃歇尔之间还就这笔资金的规模存有争议。
病假补贴
至今为止,因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可以继续领取6个星期工资,此后是领取18个月的病假补贴,而病假补贴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同雇主分摊的。吕卢普的改革计划将免去雇主的保险金部分。也就是说,领取病假补贴的人今后必须自己为此保险。病假补贴这一制度还将继续留在健康保险体系内。
法定医疗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
这是整个福利体制改革中难度最大的问题。吕卢普委员会对此也未能做出一个令大多数委员认可的方案。目前,法律医疗保险实施的是按工资多少交纳保险金额的制度。吕卢普本人希望对每个投保人实施一种固定保险金额的制度,但这将带来数十亿欧元的亏空。由于税收拨款的规模太大,这项建议没有得到联邦政府的支持。吕卢普委员会向政府做出保证,将于今年5月再次提交有关法定医疗保险公司的资金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