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接二连三"双规"致死
2013年9月5日(德国之声中文网)42岁的于其一原系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曾任温州市旧城改建生指挥部预决算处副处长等职。今年4月8日晚,他被要求裸身坐在盛有冰水的浴桶内,几个人分别按住他的颈肩部和手脚,反复将他的头部按入水中,于其一剧烈挣扎并叫喊。那几个人将他抬出浴桶,稍后再次投入冰水,他已无力挣扎,气息奄奄,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因牵涉到一起土地项目的审批问题,于其一处于"双规"期间。根据衢州市检察院的指控,对他实施虐待的6人来自温州纪委系统及温州市检察院。8月30日,衢州检察院这对6人提起公诉。起诉书称,6人为迫使于其一交待贪腐问题,将其转置于冰水浴桶中反复闷水致死,涉嫌故意伤害罪。
28岁的李翔是6名被告人之一。他的母亲余蒙爱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对于"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纪委被虐待致死"表示震惊,她难以相信儿子会干出这样的事情。她在中共纪委和检察院系统遍访无果之后,在网络发布了举报材料。
举报材料称,温州市纪委在专门修建的"双规"建筑内,设置了两间刑讯逼供室,室内不安装任何监控设备,于其一多次被带入该室审讯。在"双规"期间,于其一经常每天只能吃一顿饭,有时只给一个窝窝头和一杯盐水,导致营养不良,身体衰弱。余蒙爱称,对于其一进行虐待,经温州市纪委开会研究决定,李翔等人只是纪委系统的替罪羊, 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纪委组织及上级领导。
于其一的妻子吴茜表示,根据此举报帖,她怀疑温州市纪委有其他人漏网,希望法院批准其律师查阅卷宗,使案件得到更充分的审理。
"双规"制度法外执法
"双规"是中共纪委在司法系统之外采用的办案手段,被网民称为"中共家法",但也被使用到非党员的民众身上。
"双规"最早见于1990年颁发的《行政监察条例》,条例中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该条例1997年被废除,但是1994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将其确认,成为"党内家法"。1997年颁发的《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被称为"双指"。2001年,中纪委再次下发文件,确认"双规",但要求地点"必须选在能够确保安全的地方"。
据中国媒体报道,在检察机关并无充分证据,依法不能立案的情况下,经过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线索材料初核之时,就可采用"双规"措施。酒店、招待所、军事基地,甚至是普通民居都可能成为"双规"场所。由于没有法律制约,"双规"易于审讯贪腐官员,被普遍认为是中共反贪的利器。官员们对于"双规定"的恐惧,也常被人用于敲诈勒索。2009年3月,重庆一名局长被3名无业人士假扮的"纪委人员"以"双规"名义带到酒店房间"审讯",该局长老实交代了全部"罪行"。
"双规"也因法外执法屡遭诟病。据报道,在新晋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去年11月召集的反腐专家座谈会上,大部分与会学者都主张,"双规"应当与法治接轨,并在司法制度成熟之后,放弃这项过渡性的措施。
拒查卷宗,删除报道
中共官员在"双规"期间被刑讯逼供致死的案件多次曝光。继于其一虐死之后,4月23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贾九翔在"双规"期间死亡,家属称其遗体眼睛、脸、肚子均肿胀,全身多处青紫。6月19日,湖北省黄梅县地震局局长钱国良又在"双规"期间死亡,家属称其死亡时全身布满伤痕,并将照片曝光于网络。
据于其一家属代理律师吴鹏彬介绍,他分别向衢州市中级法院及衢州市检察院申请查阅卷宗,均遭拒绝。另一位代理律师蒲志强认为,这是纪委心虚的表现。浦志强也是钱国良案的代理律师,他认为根据《宪法》《刑诉法》规定,"双规"制度根本不具合法性,纪委不能行使权力,更何况刑讯逼供。但是,目前"双规"中的刑讯逼供十分普遍。
浦志强在微博建议,"有被双规风险党员领导干部:冒雨上街吧,买京华时报,看看纪委怎么弄干部"。德国之声查证,《京华时报》及其他媒体的相关报道大多已从网上删除。律师伟江在社交媒体表示,这是因为"上面怕出丑 ","应该废了'双规'这种法外制度"。
作者: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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