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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二读 港人对执法忧虑未释

黄颖
2019年1月24日

推行国歌法的《国歌条例草案》本周三在香港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内容包含行政长官、立法会议员等宣誓仪式应列为奏唱国歌的场合。公开故意篡改、贬损国歌的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罚5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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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bild Musik Klassik Konzert Oper Notenblatt
《国歌法》草案的细节不乏许多引发争议的内容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CHROMORANGE/Bilderbox

(德国之声中文网)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通过将中国大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有宪制责任在本地实施《国歌法》,由于香港实行普通法制度及实际情况,特区政府决定以本地形式立法,体现一国两制精神。

聂德权指出,《国歌法》中16项条文中,有13条纳入条例草案,主要两项重点 : 列明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及标志,透过条文让市民尊重国歌;另外就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或不当使用国歌的行为,订立罚则。

草案基于"尊重" 精神  市民如无意侮辱  无需担心误堕法网

聂德权重申,条例草案主要精神是基于"尊重",相信绝大部分市民都尊重国歌,因此对市民大众日常生活没有影响。政府立法目的是禁止公开故意侮辱国歌,市民如无意图侮辱国歌,便不需要担心或误堕法网。

根据香港立会议事规则,二读辩论中止待续,条例草案交付内会处理,预料将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草案。

最新一期《经济学人》社评表示,中国制定《国歌法》这一"全国性法律",并要求香港也要立《国歌法》,是挑战了主权移交时中国承诺赋予港人的自由和"高度自治"。社评又指,2014年雨伞运动后,港人因为不满北京没有兑现给予香港完全民主的承诺,选择向国歌这种国家象征表达蔑视情绪,例如有球迷在球赛奏国歌时喝倒采,而《国歌法》就是在这些行为出现后才诞生的,社评认为这是一种"报复性"的法例。

自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通过将中国大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后, 国歌法在香港社会引起广泛的争议,建制派普遍支持及赞成立法,认为是体现对国家的尊重;而泛民阵营及反对派则担心,立法来钳制香港市民的言论及思想自由,而所谓"尊重"及"损害国歌尊严"是抽象主观概念, 市民容易误堕法网。

市民有不歌颂的自由

青年社运组织香港众志于23日立法会二读早上突袭公民广场,在旗杆下挂上"不歌颂的自由"的横额,抗议《国歌法》刑事化及进行洗脑教育。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表示,他们反对国歌法立法,强调市民有不歌颂国歌的权利及自由,"有权对国歌不表肃然态度"。林指斥《国歌法》钳制言论自由,以立法强迫香港人向国家表忠,令至人人自危,重申《国歌法》不应刑事化,并质疑政府藉《国歌法》进行洗脑教育。林要求政府撤回法案,重新进行公开咨询。林朗彦呼吁港人关注事件,用行动反对国歌恶法,重申言论自由的可贵之处是有表达自由,亦同时有不表达的自由,"不用对国歌表达肃然起敬。"

香港民主党主席胡志伟较早前表示,根据现时法例,香港市民若触犯《国旗法》,起诉期限为事件发生后之半年内,然而根据国歌条例草案,《国歌法》检控时限建议延长到最多两年,质疑与一贯做法不符,等于是国旗法"四倍加辣",亦反映当局欲把内地肃清市民思想的行为做法搬套到香港。另外,公民党也表明反对,该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质疑,损害国歌尊严是抽象主观的概念,市民容易误堕法网。

Hong Kong vs China Fußballspiel Fans
香港球迷嘘国歌事件已发生过多起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K. Cheung

有助体现一国两制的意义

建制派政党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反驳称,一国的象征是要尊重 ,香港市民应该要明白,只是蓄意侮辱国歌才会堕入法网,又认为在立法会议员宣誓就任时奏唱国歌合适,因宣誓仪式属庄严,有助体现一国两制的意义。

本身是律师的民建联副主席张国钧回复德国之声查询时表示,其实国歌法草案中没有任何条文迫使香港人歌颂国歌,当中只列明就唱国歌的礼仪,即肃立和举止庄重,以及不要作出不尊重国歌的行为便可以了。另外,国歌法只是禁止不当使用及侮辱国歌。国歌法亦不会影响香港人的言论自由,因为国歌法只是禁止一种发表形式,即侮辱国歌这个形式,并没有干预香港人以其他形式去发表同样信息的自由。

带给社会许多纷争及司法上的代价

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钟剑华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表示,相信立法会反对派没法阻止条例草案的通过,因为这是"国家任务",刻下问题的焦点是政府将来如何执法。钟相信大部份市民都会尊重国歌,然而,以法执行,难免有部份市民会产生反抗心理,故意做出违反行为,以渲泄不满。现在草案规定,唱国歌时必须要"神情肃目" 相信会牵起一些反情绪出现, 正如香港众志的横额标语 : "拒絶歌颂"。另一方面,法律怎样执法,这是一个高难度的问题,举例说, 如果有人真的不歌颂,或不唱出声音、或唱得五音不全,各种不同回应的方法是这条法例没办法完全阻止,届时只会引起社会很多争议,怎样定义、怎样具体争执法,上法庭又产生许多上诉,带给社会司法上许多代价。钟剑华强调,国歌法扭转不了部份香港人,对这支国旗及国歌所代表政权的看法。钟认为,中央政府以为以法治国,用严厉的立法令至市民不歌颂不行,满足帝皇心态,这是很封建及原始的想法。他质议北京为何不从怎样收复香港民心的方法下手,从而令香港市民心悦诚服去接受这样政权。

十五岁就读初中三年级的林理安告诉德国之声,学校在一些重要的节日及活动上都有升国旗及奏国歌仪式,而大部份同学们,包括她自己,总是提不起劲用心的去唱,对国歌的歌词内容,也提不起兴趣去充份理解及领悟。随着国歌法的立法,上月学校音乐老师特意为他们"恶补"国歌,包括校正他们歌词的正确发音及歌唱时的旋律,并提示他们要"认真及尊重"的态度去歌唱。然而,林理安心里表示,感觉是越是用法例强迫他们,他们越抗拒,有些同学们更表示,就是天天唱一百遍国歌也不会加深他们的爱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