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欧盟对华强硬 黄之锋:尚有自由的最后证词
2020年6月1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港版国安法”周四(18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四类罪行中有关外国势力的字眼由“干预”变成“勾结”,意味着矛头将由境外人士变成香港境内人士,曾游说外国制裁的民主派将陷险境。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同一天在哥本哈根民主高峰会(Copenhagen Democracy Summit)演讲时形容,“这可能是我尚有自由的最后证词(It could be my last testimony when I'm still free)”。
峰会一连两天以视讯形式举行,第一节由美国政治新闻网站Politico资深编辑希斯 (Ryan Heath)与黄之锋对谈。黄批评,国安法以空泛模糊的“勾结”针对民主派人士和代议士,目的是切断国际社会与香港的联系和支持,他本人也将被以言入罪,“今日出自我口中的每一句话,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法庭上的犯罪证据”。
香港或沦共产波兰
黄之锋预料,“港版国安法”立法后,香港将经历长期的镇压,如同共产时代的波兰,有秘密警察驻守在城市中,这不只影响香港本地人,还有很多在港外籍人士和投资者。
他举例指,北京过去也曾以国家安全为由拘禁外国人,包括瑞典人权机构工作者达林(Peter Jesper Dahlin)、加拿大外交官及商人、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等。“只要中国把国安放优先,没有人是安全的,公民记者丶书商丶非政府组织(NGOs)工作者丶宗教团体丶作家和人权份子都会陷入险境。”
他强调,港人过去一年的抗争,不只是为了政治问题,同时是为了经济问题,汇丰银行(HSBC)不断受北京压力就是具体例子。他呼吁国际社会和投资者,共同捍卫香港一直享有的自由经济丶自由市场、自由贸易港及资讯自由流通。
他又表示,中国过去20年在亚洲、欧洲、非洲急速扩张势力,“世界正从中国噩梦中苏醒过来”。他乐见G7同日发表联合声明反对国安法,认为欧洲国家的态度较以往强硬,但指欧盟作为人权的推动者,不应该再姑息中国,在新疆和香港问题上应考虑实施制裁、禁运等措施,以实际行动表达与香港人站在同一阵线。
中国使馆:更显国安法急迫性
中国驻丹麦大使馆对黄之锋参与峰会提出抗议,指黄之锋“乞求外国干涉香港事务”,更体现中国进行国安法立法的必要和急迫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周四(18日)起一连三天召开第十九次会议,此前“港版国安法”不在议程上,但官方新华社突然报导有关草案已由委员长会议提请人大审议。而对比早前的版本,第四类罪行出现改动,“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变成“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信报》引述曾代理国家安全案件的内地律师解释,在内地法例而言,“勾结”是指境内人员或机构故意与境外串通或合作从事非法活动,“干预”则指境外人员或机构试图对境内进行影响。
但香港法律上不存在“勾结”字眼,是否勾结外国将如何定义?《苹果日报》报导律政司长郑若骅回应记者有关提问时也无法解答,坦承自己“也是刚刚才看到这个新闻”、“要看看他(全国人大常委会)怎样写,我先回答你其他问题”。
全国港澳研究会成员宋小庄则对该报解读指,如果叫外国议员插手香港事务,可能已违国安法,“如果好像黄之锋要求美国惩罚什么什么丶香港什么什么,就犯了这个罪”。
李澄欣/邹宗翰(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