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维持李登辉无罪判决
2014年8月20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本周三(8月20日),前台湾总统李登辉在"国安密帐案"上诉审判中因证据不足被台高院宣判无罪。李登辉曾于1988至2000年期间担任台湾总统一职。
李登辉在该案的一审判决中曾被宣判无罪,周三,台湾高级法院驳回了检察官的上诉,维持原判。法庭认为,检察机关无法证明李登辉曾挪用大约779万美金的政府外交密帐公款,用以建立一家私人智囊机构。
台湾高院表示,新颁布的一项快速审判法使得检察官无法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除非检察机关能够证明该裁决违宪或是违背其他案例的审判结果。
去年,台北地区法院因证据不足,判决李登辉涉嫌腐败罪名并不成立,原因是他本人没有签署与滥用资金相关的正式文件。
第二位面临贪污指控的台湾前总统
今年91岁的李登辉是第二位需要面对贪污指控的台湾前总统。他的继任者陈水扁因涉及多项贪污案件,正经历20年的监禁。
李登辉仍然受到台湾岛内支持独立人士的拥护,也曾强烈批评了现任政府的亲中国政策路线。
李登辉坚决反驳了贪污指控,指出这些都是政府为了对付来自高层的批评者所"编造"出来的。台湾现任总统马英九否认插手李登辉的"国安密帐案"。
李登辉因曾致力推动台湾独立而激怒了北京政府。1995和1996年,北京当局向台岛附近发射了导弹,引发美国做出向台海地区派遣两艘军舰的决定。
1949年内战结束后,台湾和中国处于分离状态。北京认为实际自治的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并期待两岸统一,在必要的情况下不惜动用武力。
然而,自从国民党领导人马英九2008年上任总统后,两岸关系明显呈现出缓和迹象。
来源:法新社 编译:任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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