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不仅是一项口头呼吁
2002年3月29日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有4个以经济犯罪和腐败案件为工作重点的检察机构。其中之一的科隆检察院呼吁成立一个独立的反腐败部门,而这正是科隆刑警局长佐默尔所希望的:
“鉴于科隆目前的形势发展,象乌珀塔尔那样在此建立一个反腐败办事处看来是非常必要的。并不是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可以参与反腐斗争,有关人员必须具备这方面的经验。而有了经验的人则必须在此领域继续工作。我从乌珀塔尔就带来了这样的经验。他们在1996年开始针对腐败现象进行斗争,3年之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应该成立一个独立的反腐办事处。”
这一新的调查机构应该同检察院和科隆审计局密切合作。佐默尔认为,这样做有许多有利的因素:
“反腐斗争只依靠警方是不行的,必须获得科隆市的支持。我们希望科隆市能为我们提供两名审计局的工作人员,以便我们随时可以调查有关档案,了解真相,其中也包括匿名举报。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但也必须让公众知道,我们是在一贯地同腐败做斗争,而且市政府、警方和检察院协同合作。单个的机构是不可能开展这样的工作的。”
北威州的乌珀塔尔和波鸿两座城市已经设立了专门调查腐败案件的办事处。除了要改善调查工作的条件之外,反腐专家佐默尔还呼吁制定新的有关法律条款:
“我当然呼吁制定明确的有关法律条例,以便在反腐败斗争中可以进行电话监视。此外,还应明确规定,当事人是否可以在监督委员会,以及可以在哪些监督委员会任职。如果市议员受贿,则应受到刑事处罚,这同样也应适用于州议会以及联邦议院的成员。这样的法律必须尽快制定。腐败网络如此密集,科隆的例子就说明制定相关的法律势在必行。”
调查腐败案件的官员必须接受特殊的训练并具备特殊的专业知识,其中包括有关管理及审批程序的背景知识,例如建筑行业的有关法律条款。
调查人员几乎就是经济专家,并且还应具备刑警的洞察和鉴别能力,以便在调查黑金案件时不漏过一点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