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同性恋结婚诉讼被法庭驳回
2016年4月13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2015年6月23日,该案的原告孙文麟与胡明亮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申请登记结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认为孙、胡二人是同性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登记条件,因此拒绝为二人办理结婚登记。孙文麟和胡明亮不服这一决定,将区民政局告上法庭。
周三,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做出判决,驳回孙胡诉讼。法庭内旁听人数达两、三百人,
孙文麟和胡明亮的律师表示,原先也没有希望法官会做出另外的判决,但没想到过程会如此之短,仅用了几个小时。他说,这样的做法有悖于中国的法律精神。原告表示,中国法律没有禁止同性婚姻的明确规定,芙蓉区民政局的行政行为侵犯他们的合法权利,请求法院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孙文麟说,虽然他们输掉一审,但他们将继续上诉,将法律空间使用到极限。
在中国,同性恋行为并不违法,但官方不承认同性恋婚姻,中央政府有官员曾表示,近期内不会修改相关的法律。
孙文麟在开庭前一天对美联社记者说,警方曾造访过他们同居的住宅,希望他们放弃起诉,但看到他们决心非常坚定,也只能作罢。他说,"我希望将路铺得尽量宽,尽量远。今后有同样愿望的人可以看到还存在着哪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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