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不扫黑不行!
2004年10月28日法兰克福汇报写道:“不与腐败作斗争的中国足协也感受到球迷的愤怒。例如裁判问题:作为内行,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公开说,348名联赛裁判中,他只能为两名裁判的公正性打保票。2002年,官方的新华社记者杨明在经过‘净化’处理的‘黑哨调查’一文中说:‘足球的腐败难以想象,没有一场联赛没有欺骗。’接着,足协宣布开展大调查,结果是,北京裁判龚简平-混水大池塘中的一条小鱼-成了替罪羊,因受贿十万元被判十年徒刑。
龚简平判刑后,反‘黑哨’的运动也就停止了,不允许继续报道,因为球员、教练、俱乐部老板和体育官员都卷了进去。‘黑哨调查’说,每个赛季的台下交易额超过一千万元。为什么俱乐部老板要用这么多钱行贿呢?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受体制的约束,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们自己腐败。因为一个球队如果高居榜首,它就为其所在城市增添了光彩,这个城市的干部也就多了升迁机会。党的干部地位高了,他们就更有权力,也就拥有更多的国家资源,俱乐部的老板也就可以从中获得好处。这是一笔双赢的生意,让谁去控告谁呢?”
南德意志报写道:“愤怒无奈的球迷们从沙哑的喉咙发出了‘裁判腐败’的吼声。生活周刊说,所有裁判现在都成了怀疑对象,俱乐部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1994年职业联赛刚成立不久,就出现了第一批丑闻,怀疑的阴影一直陪伴着中国球员2002年走到汉城:为了保住级别,一些俱乐部甚至能取得11比2这样悬殊极大的成绩;还有一些比赛的结局正好能使澳门赌场老板赢得巨额赌资。吉利汽车公司老板、浙江队赞助人李书福揭露说,2000/2001年赛季,为了买得本队获胜,他平均每场花六万元,现在涨价了,据生活周刊说,每场涨到二百万元。
北京的一支球队逃避比赛,两支上海球队上星期在球场上不是用腿比赛,而是用拳头较量。一位受尊敬的韩国教练撂挑子不干了,因为球员‘出卖’了他,。连主要从事虔诚宣传的新华社评论中国的联赛也用了‘一场丑剧’这样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