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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中国在WTO起诉澳大利亚:不是报复,是不满

邢栋
2021年6月25日

中国在世贸组织(WTO)起诉澳大利亚的举动引起两国媒体的高度关注。澳大利亚专家认为这是中国表达不满的方式,但是相关争端不会对两国企业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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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weiz Genf | WTO Hauptquartier
图像来源: Getty Images/AFP/F. Coffrini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商务部6月24日宣布在世贸组织(WTO)起诉澳大利亚,理由是澳大利亚对自中国进口铁道轮毂、风塔、不锈钢水槽产品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中方认为澳方做法涉嫌违反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中国此举在澳大利亚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是否标志着澳中两国之间的贸易战进一步升级?悉尼大学商学院的李薇博士接受德国之声专访,详细解读了中国在WTO采取行动的背景和缘由。

她认为,中国在WTO起诉澳大利亚,任何判决结果对于两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此外她指出,中国此举并非报复,而是表达对澳大利亚不满的一个信号。

德国之声:此次中国在WTO起诉澳大利亚的内容有什么特别之处吗?为什么是铁道轮毂、风塔、不锈钢水槽产品?

李薇:中国过去曾多次向WTO提起诉讼,早在2009年,中国上诉欧盟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措施,2018年中国上诉美国加征关税计划。 

这次是第一次中国在WTO起诉澳大利亚。中国商务部的申明非常简短,只有一句话。澳大利亚联邦贸易部长丹·特汉表示,澳大利亚官员几个小时前才被告知这一投诉,中方并没有通过双方谈判解决这一申述的意向。 

起诉涉及的三种产品,都是钢铝等冶金产品。过去几年里,澳大利亚对中国的反倾销产品中,除了少量的化工产品以外,绝大多数是以钢、铁和铝为代表的金属制品为主。

中国政府一直抱怨澳大利亚对其钢铁和铝生产商采取积极反倾销措施。

德国之声:在目前的争端解决机制下,会不会有外力影响裁决结果?

李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的中立性还是受到国际认可的,争端机制以GATT40多年争端解决实践为基础,经过发展和重新谈判而确立起来的。但是目前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是比较有争议性的。

争端解决机制在实践中存在不确定性,而且需要花费不少的时间,比如2009年,中国上诉欧盟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措施,2016年才最终有结果。

另外,2019年底,WTO上诉机构“停摆”,  影响了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

例如去年,WTO裁定美国于2018年对中国商品增加关税的行为违反国际贸易规则,但是由于没有上诉机构,这一案件无法被解决。因此这个决定对美国没有起到真正影响。

德国之声:澳大利亚之前也对中国制裁澳大利亚产品的行为提出起诉,中国此举是对澳大利亚的报复吗?

李薇:去年年底,澳大利亚向WTO提出正式上诉,要求审查中国对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征收高额关税的决定。今年5月份,WTO同意为解决中国对澳大利亚大麦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争议成立争端解决小组。几天前,澳大利亚就中方征收葡萄酒反倾销税正式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

我认为中国此举并非报复,而是表达对澳大利亚不满的一个信号。

澳大利亚的市场并不大,这三种产品的贸易额也不大,例如, 2017年中国对澳出口铁道轮毂为仅为770万美元。

澳大利亚反倾销的税额也不高,对风塔增加的税率大概为10%,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2019年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的报告显示,2014增加税率,截至2017年,澳大利亚市场内大概50%的风塔仍来自中国进口,40%来自其他国家,10%来自于澳大利亚本地制造商。

德国之声:澳大利亚政府在贸易领域和中国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张,判决结果如果对任何一方不利会不会在本国国内造成恶劣政治影响?

李薇:近期中澳双边关系受到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5月份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暂停了中澳战略经济对话的所有活动。中澳双方纷纷上诉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显示,目前中澳双边的对话机制仍不顺畅。

虽然中国在WTO起诉澳大利亚的判决结果对于中澳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无疑会再次给政治和媒体舆论带来新的谈资。

李薇博士是毕马威(KPMG/悉尼大学商学院合作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负责中国境外投资者调查项目。她参与开发了毕马威/悉尼大学关于中国在澳大利亚对外直接投资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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