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PRI:中国外交政策的逐渐转变
2014年6月24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不干涉内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一,也是几十年来中国外交政策的标志之一。1953年的时任中国国家总理周恩来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五项原则",之后措辞略有修改最终确定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位于瑞典的学术机构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SIPRI)24日发表的报告(SIPRI报告),以中国如何保护在海外的不断增加的经济利益出发,分析中国特别是在危机地区外交政策的逐渐改变,认为中国一向坚持的"不干涉"原则其实已经显出局限。
适应新形势的政策改变
该报告的主要撰写人奥利弗·布雷纳(Oliver Braeuner)向德国之声具体举例说:"从中国在处理利比亚、叙利亚、苏丹危机,还有目前的伊拉克危机的具体方式上,可以看出中国外交政策上的微妙变化,不是大幅变动,但根据本国的利益灵活处理。毕竟中国现在在境外的经济利益,特别是能源利益较以往增加了许多,中国公民在海外的数量也猛增,这样要求中国在外交政策上有所改变。"
布雷纳还补充说,中国政府的"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其实一直就是"灵活处理"的,因为此类原则原本就不可能"古板地运用":
"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多数情况是不支持制裁决议的,也是本着不干涉原则。不过在调停南苏丹危机一事上,北京显得非常积极,在矛盾各方之间进行调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本月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在政治解决南苏丹问题方面所作的努力不意味着改变了外交上的原则,而是为了维护地区和平,为当地的发展创造条件。
关于"不干涉"政策的讨论
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的最新报告中也指出,在中国国内,就中国是否还应坚持"不干涉"外交政策已有广泛讨论,主张中国转变这一原则的观点主要以全球化带来的经济利益分布的和防务需求的变化为论据。而主流观点仍认为中国应继续坚持"不干涉"政策。
报告作者之一布雷纳以叙利亚危机为例说,北京已经多次邀请叙利亚反对派代表访华,"不过不是由外交部邀请,而是中国人民外交学会,这只是个半官方机构,由此也能看出,北京是特意让此类外交往来不要在国家外交层面上进行。"
布蕾纳还补充说,北京最初是反对直接涉入叙利亚危机的,但是阿盟和多数海湾富国持相反主张,而这些国家是中国在该地区的伙伴国。由此也可看出,在必要时,北京也会在不完全放弃"不干涉"原则的同时,尽量顺应伙伴或盟国的主张,在解决国际危机事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谢菲
责编: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