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批评23条可能触犯23条
2024年3月25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3月23日生效的《基本法》“第23条”法案规定,可对叛国罪、叛乱罪、间谍罪、破坏罪、外部势力干涉罪处于最高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英国殖民时代的“煽动叛乱罪”也被扩大到包括煽动对中共领导层的仇恨。
律政司长林定国3月24日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说,如果一个人在网上转发外国或境外人士发表的批评言论,就可能构成犯法,这取决与“动机和目的”。“一种极端的情况可以是:一个人非常赞同某种言论因而在网上转发,同时还添加了一些点评,纯粹是为了煽动其他民众对港府和中央的仇恨。这种情况下,当然就存在触犯法律的风险和可能。”
在同一期电视节目中,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说,必须要收集更多的证据以便就此提起检控,这些证据包括“你在家中存放的东西以及你所作的其他行为”,“就像我常说的,如果你违法了,我一定会找到对你不利的证据。”
更多内容——专访:23条增外企成本 香港尚未“内地化”
国安权力扩大
2020年,北京已经以“基本法附件”的形式出台了港区国安法,以因应前一年的“反送中”大规模抗议行动。此次香港立法会根据《基本法》第23条进行国安立法,更是扩大的当局在此类案件方面的权力。
此前三年多的时间里,已经有近300人依照港区国安法被捕,其中数十人因“煽动叛乱罪”被控罪,其中大部分的罪行证据都是在网上发表抨击当局的帖子。
港府称,新的法案用于“填补”港区国安法的立法空白,并履行《基本法》规定的“宪制责任”。
批评人士则认为,港区国安法削弱了香港政治反对派以及公民社会的力量,新的23条立法将进一步限制民众权利。
(法新社等)
© 2024年德国之声版权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如无德国之声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当行为都将导致追偿,并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