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中国新法 苹果首当其冲
2017年7月12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这家美国康采恩周三(7月12日)宣布,将和当地互联网企业 - 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GCBD)共同运营该数据中心。这一设施是苹果计划在中国西南省份贵州10亿美元投资项目的一部分,以适应中国新近实施的网络安全法。苹果公司称,"由于法规要求云服务须经由中国企业运营,所以,我们同GCBD合作,从而能提供iCloud服务"。
中国上月开始实施敏感数据储存新法。此举意在控制本国数据空间。北京政府解释说,国家应能监控跨境传输的数据流。德国经济界担心,这一网络安全法可能带来不利。
今年6月1日,中国实施新网络安全法,规定外国企业亦须将数据储存在中国国内。苹果是为适应这一新法而宣布在华建立数据库的首家外国企业。
在华外国商业集团称,新法中有关监控和储存要求的严格规定含糊不清,对在华外国企业而言,隐含着大量风险,并有损商业机密。
今年4月,中国还宣布出台新法,要求千兆级商务数据出境传输须每年接受安全检查,以阻止经济、技术和科学数据的潜在流失。
本周一,苹果公司称,计划在丹麦开设一个新的数据库。苹果2015年宣布在该国建立的数据中心今年内将提供在线服务。
网络新安全法实施之时正值中国的云企业迅速在海外市场扩张。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各地、美国、欧洲、澳大利亚、东南亚和中东地区已建有17个大数据中心。
包括亚马逊和微软在内,有海外云商务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已设有大数据中心。
凝炼/李鱼(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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