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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谈陈水扁被判刑

2009年9月13日

台北地方法院11日对前总统陈水扁家族4大案进行一审宣判,陈水扁夫妇以及儿子陈致中夫妇分别获刑。其中陈水扁及夫人吴淑珍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罚款数亿台币罚金。据报道,庭审宣判总共涉及4桩案件,14名被告被宣判,判决书厚达1200页。北京理工大学中国问题专家胡星斗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陈水扁案的判决是华人社会一大进步的标志,一改历史上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这一经验应该被中国大陆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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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图像来源: Hu Xingdou

德国之声:陈水扁在台北地方法院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这一前"华丽家族"的多数成员全都被判了刑,而且也被处以了高额的罚金。您对这个判决有什么样的评价么?

胡星斗:我认为,对陈水扁的判决说明在台湾确立了真正的法治。也就是说法治主要是约束和惩治掌握公权力的人,主要是用来解决领导人的问题。从陈水扁的这个事情,我们认为,它反映了中华民族一个巨大的进步。也就是说,对所谓的前领导人,对于最高统治者也可以进行处罚,不管他曾经有多高的地位,掌握了多大的权力。对于最高领导人的处罚,这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也是第一次。

德国之声:您认为陈水扁案现在会对中国大陆产生什么样的直接影响么?

胡星斗:从陈水扁这个案子,的确大陆可以有很多方面的思考。

第一个方面,我们所说的法治是治理的"治",它是对所有人平等的,而且主要是约束公权力。而我们中国大陆目前法制还是制度的"制"。这个法制很有可能主要是约束老百姓的,对于官员可能就网开一面。未来中国大陆要转型,就是要从后一个法制,也就是制度的"制",要转变成治理的"治"的法治。所以中国就是要改变几千年"刑不上大夫"这样的一个传统,法律只是来制裁老百姓这样的一个传统。

第二点,陈水扁这个案子说明,任何人都是有私心的,有贪欲的。关键就是,我们能不能寻找到一套制度,来约束领导人的私欲和贪心。

第三个方面从陈水扁的案例可以看出,政党约束、政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是反腐败的重要力量。如果是台湾在过去国民党一党独裁时期,很难想象会有陈水扁这样的一个结局。因此我们每一个社会,特别是华人社会,要更加强调来自社会的监督。而不能够只是同体监督,自我监督。

德国之声:之前媒体有一些报道,说两岸之前一直是在作经济层面的交流,那么也有人分析说,两岸在政治交流方面的时机已经成熟。您人为,如果两岸真正开始政治层面上比较多的互动和交流,中国会不会在民主发展这个问题上从台湾获得更多的影响?

胡星斗:我认为,台海两岸早已在政治上有所交流,有所互动。以前的国民党主席多次来大陆访问,大陆一些高级领导人也到台湾去进行了访问。台湾的很多政治经验,其实也在被大陆所汲取。比如说台湾的基层民主,因为台湾从五十年代初就开始搞基层民主,搞民意代表的直选,乡镇党县市党的直选,而中国大陆现在也在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所以中国大陆肯定会向台湾在基层民主方面有更多的学习。

德国之声:这么多年来,中国对自己的政治改革一直在寻找一种模式一个样本。但常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比如新加坡的发展模式有人就认为是并不合适中国的,香港的模式也有人说并不适合中国大陆来借用。现在台湾的模式是不是比较合适大陆来使用呢?

胡星斗:新加坡、香港和台湾都是华人社会,他们有很多共同的方面。特别是传统文化、生活方式方面有很多共同之处,因此未来中国大陆在政治改革,在法治建设方面应当更多地向台湾学习。当然,台湾只是一个小岛,人口也比较少。而且台湾的民主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的问题,也存在着一些秩序上的混乱。我认为,未来中国大陆的民主一方面要学习台湾,但是不能够仅仅模仿台湾。中国大陆应该把民主推进做得更扎实,做得更规范,做得更好。哪怕是小步前进或者是慢步地进步,那么中国的政治也是值得称道的。

采访:洪沙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