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一年半小结
2007年12月10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之所以使用理事会的名称旨在展示其重要性相当于设址纽约的联合国安理会。
无论是中东,还是达尔富尔问题,重要的决定一律在纽约作出。纽约是联合国总部所在地,而最有发言权的当然是美国。
然而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中,情况则完全不同。在该机构中,尤其是非洲和伊斯兰国家阵营敢于抵抗西方国家。为了理解人权理事会的工作,人们必须明白这一现状。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刚刚成立,中东问题便已成为这一新的组织召开三次特别会议的理由。在三次会议上,以色列受到公开谴责。但有关达尔富尔人权局势的会议则一再被推后。对美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中偏袒以色列做法作出的反应均以牺牲人权为代价。所以,德国外长施太因迈尔于今年3月敦促该组织各成员国,解决相关的问题。他说:“我们大家都必须付出努力,克服帮派思想,否则我们无法满足人们的愿望,履行自己的职责。仅仅是因为地区和世界观的不同影响人们客观地认识危机局势,从而不能开诚布公地谈论最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一定要在处理人权事宜上保持统一立场。”
但美国有意不加入人权理事会,这或许是使该机构的行动能力受到致命影响的问题所在。人权理事会中的47名成员均由联合国全体大会以绝对多数票选举产生,他们代表世界所有地区。但新的选举程序却无法阻止,诸如中国和俄罗斯等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不再度当选。
日内瓦人权观察组织的策略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些在原来的人权委员会中肆意践踏人权的国家还是再度进入了人权理事会。所以,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人权理事会通过了若干规定,以期阻止侵犯人权的国家不受任何惩罚现象的再度发生,规定还要求他们必须为改善人权状况付出努力。在这一点上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
令人高兴的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目前每年召开三次会议。原来的人权委员会每年只召开一次会议。但与安理会不同的是,位于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无权出台相关的制裁措施,它也无权调动蓝盔部队。它只能制定相关的决议,对某一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进行谴责。
鉴于前面提到的现实情况,在达尔富尔和缅甸事宜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只通过了软弱无力的决议。众所周知,这两个国家的人权状况没有因此而发生任何变化。
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有权派遣调查员就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人权局势展开调查,只是效果不佳。但新的变化是,人们有权对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的侵犯人权状况进行核实检查,这样的调查每四年举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