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或被问责
2013年12月1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12月16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中,播出广东陆丰一18岁女孩,因涉嫌偷窍服装被店主发至网上进行"人网搜索",该女孩因个人信息曝光跳河身亡的事例。央视节目据此称"人肉搜索"为"网络暴力行为";12月17日,中国国信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就此接受另一官媒"环球网"采访时表达了与央视同一论调,并称"中国是法治社会,将采取系列措施制止这类行为。互联网企业发现'人肉搜索'行为应及时制止,如果没有尽责,也要追究责任。"
中国内陆的 "人肉搜索" 大致可以追溯至2006年2月,中国国内知名网络社区"天涯"的娱乐八卦中,对网络名人"毒药"发起了网络搜索;同年4月网友再显强大的搜索能力,将一起 "虐猫"事件的主角锁定;至2008年广东一官员对11岁女童进行猥亵的视频被发至网上后,网友再通过"人肉搜索"查出该官员背景;同年12月,"天价烟"事件的搜索使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落马;及至近年,包括 杨达才在内的多位官员因"人肉搜索"被免职。与"人肉搜索 "同步的法律争议也一直在持续,江苏徐州曾于2009年1月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但遭到逾9成的网友反对,最后当地政府表示官员贪腐不在此限。2012年上映的陈凯歌电影《搜索》亦透过对一个不让座的女白领"人肉搜索"事件引发讨论。
"建议禁止对普通公民人肉搜索,官员除外"
至18日,德国之声查阅到,多家中国门户网站挂出声明称,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强对热点事件中出现的"人肉搜索"等违规行为的处理。对此有网友质疑,在当前"人肉搜索"几成反腐利器,官方发出禁止"人肉搜索"信号是何真实用意?网友"Walker"表示 "官媒所有跟人肉搜索相关的负面新闻,都是拿老百姓来说事的,其实有个前提明确下来,这种下作的忽悠就基本可以终止了:禁止对普通人人肉搜索,官员除外。官员和权力机构,天生就是被质疑被监督的对象,天生就是活在放大镜下的,所以想用老百姓的幌子躲起来享受特权,自然要混淆概念。"
中国知名法学学者滕彪也对外表示,"人肉搜索"有很大的法律探讨空间,"一刀切"或会成为贪腐保护伞。旅美的中国新媒体人北风也在推特上表示"中国的网络'人肉搜索',主要是因司法不独立、司法缺位导致正义不彰的代偿性产物,正面意义多于负面作用;从手段上看,也多是通过网络等合法的平台来检索公开的资料及信息,并非非法获得。称'人肉搜索'违法,于法无据。"
有网友搬出2010年4月台湾修正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建议北京官方参考立法,在这部法律中,修改后的条文排除了新闻报道及公众利益等状况,如民意代表或新闻人士揭发官员弊案而公开私人资料、以及虐待动物或破坏物品等行为照片或影片贴于网络时,网友为找出犯罪者而进行的"人肉搜索"行为。
"网络成为我们对公权力监督最有效的武器"
就在央视对"人肉搜索"喊打之时,网名为"屠夫"的中国活动人士吴淦,近日在新浪微博及推特等平台上,就近期河南濮阳南乐县非法抓捕牧师和殴打代理律师团成员一事,发出"网上悬赏令"表示,只要有网友提供南乐县委书记黄守玺及濮阳市委书记段喜中的腐败线索和资料,将获得一定数额的金钱奖励。
吴淦向德国之声表示,官方在今年9月份还表示过,鼓励通过网络举报的方式进行反腐,当局也知道网络对监督公权力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一刀切的禁止"人肉搜索",很难让网友不质疑他们是否出于保护公权力的目的:"他们难道是为了保护贪官、保护违法乱纪的东西被曝光、被网民查出来?从网民角度来讲,我们什么也没有,我们只有网络,才能对官员贪腐有所动作,人肉搜索也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这也是网民对贪腐行为的无奈之举,如果连这个都被剥夺,他们自己还能监督自己的贪腐吗?"
吴淦认为,公权力应该置于阳光之下,作为官员在公共事务领域没有权利享受和普通公民一样的隐私权。而他推出的"悬赏令"亦是为了争取公民对官员以及公权力的监督、批评、表达等权利。
作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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