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扩展后,避难德国机会更少
2004年4月30日广告
德国内政部长奥托.席利说,新的原则将会让欧盟各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避难法律程序,它关心的实质问题是:某人是否有被庇护的需要。新的原则实施后,原来的欧盟各国自行定义的“安全第三国”名单将继续有效,在此基础上的名单扩充要经过欧盟层面上的决议。
新的原则包括“特别安全第三国”和“安全第三国”两部分内容。“特别安全第三国”指的是签署了1951年“联合国难民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的国家。例如,一个寻求避难者从瑞士入境德国,因为瑞士在“特别安全第三国”之列,德国就可以无需审核就将这位寻求避难者遣返回瑞士。
“安全第三国”指的是满足如下标准的国家:难民的生命安全在该国不会受到威胁,该国承认“联合国难民公约”,没有酷刑,寻求避难者有机会提出获得难民身份的申请。在决定将寻求避难者遣返至“安全第三国”时,应在遣返前进行个案审核。在英国的坚持要求下,新的原则还允许将一个国家的特定地区视为对某些特定的民族群体安全。
对于德国来说,“安全第三国”原则早已是难民法的一部分。5月1日欧盟东扩后,与德国接壤的国家除了瑞士将全部是欧盟国家,而瑞士属于“特别安全”的国家。这样,从陆路直接进入德国的难民已经没有理由在德国寻求避难。
德国内政部长席利说,“安全第三国”原则对欧盟新成员国来说特别重要,但他不希望看到白俄罗斯也被列入安全国。
德国难民帮助组织Pro Asyl对“安全第三国”原则给予了激烈的批评,警告这一原则会导致难民被经常性地遣送到有严重违反人权现象的国家。席利则指责Pro Asyl是“夸大其词和危言耸听”,是“故意欺骗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