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下去 国安委上来?
2014年3月9日德国之声DW:路透社周日(3月9日)援引多名内部消息人士报道称,中国政府计划限制政法委权力,也就是党的机关干预司法的权力。据称今后政法委对个案的影响力也会大幅减弱,只是在个别政治敏感的案件上能施加影响。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于此有关的消息。
莫少平:中国政府当局具体是否有这样的文件,我确实不清楚。起码作为一个普通律师,我没有看到。但从中国目前现实的状况来看,新一届领导人上台之后,政法委的权力被大大削弱,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首先从中央来说,原来中央政法委书记是常委。这一届中央政法委书记就不是常委了,只是一个政治局委员。
我们在这一段时间的办案里面,我个人觉得,政法委干预法院具体案件的力度确实大大减弱了。有些东西,包括法院的法官都说,这个东西按以前来说,我们得报给政法委,现在不需要报了,由审委会来协调一下就可以了。这个从中央新一届领导层上来以后,中央政法委书记也不是常委了以后,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体现。也就是说政法委的权力现在确实在削弱。
德国之声DW:那从您作为法律界人士的角度出发,对现在的状况满意吗?
莫少平:首先,像政法委这样的一个机构,它本身的权力实际上是代表共产党来领导、协调公、检、法、司。政法委本身的职权也好,机构设置也好,在中国的法律上是没有的。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从来没有一个什么案件需要政法委来进行协调解决的,是没有这么一个机构的。
这么多年,政法委在中国干预司法是一个事实。这种制度对中国的司法独立是一个巨大的迫害。这等于说是中国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法律上规定的和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起真正决定性作用的根本不是一回事儿。
说一下历史,当时赵紫阳在位的时候,中国确实有一段时间曾经把政法委取消了。但是很短的期限后又把他恢复了。所以从历史上来说,政法委就是一个中国共产党干涉司法的机构设置。而且对中国法制的破坏性非常大。
现在削弱政法委的权力,力争让法院按照法律的规定审判案件,当然是一个好的征兆。但能不能真正的做到司法独立,我还是持一种存疑的态度的。也就是说,是不是把政法委干预司法的力度减弱了,是否就能让中国司法真正独立。这个我是存疑的。
德国之声DW:那您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是什么因素影响司法仍然无法独立呢?
莫少平:那就是一党专制的问题。你只要是一党专制,司法就不可能独立。可能我说的比较尖锐一点。只要是一党专制,就不可能做到司法真正独立。
德国之声DW:就像您刚才说到的,政法委这个机构在历史中也是经历过各种风浪,包括被设立、被撤销、被限权、而后被扩充权力。您觉得,是什么原因让政法委这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法"机构一直能够不被历史的浪潮打翻呢?
莫少平:我个人的看法是,这不是根本的体制上的因素,还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就是不同的时期,根据不同的社会状况,在大前提不变,也就是一党执政前提不变的基础上,是扩充,还是限制,还是缩小,只是一个根据历史中社会当时不同的状况来制定的权宜之计。并不是从根上来解决问题的。
德国之声DW:那可不可以说政法委是党的权力欲的体现?
莫少平:或者更准确的讲,(政法委)是党在司法界权力欲的体现,是一种深入司法界的权力机构。就像我刚才强调的,政法委在中国任何法律里面是没有这个机构的,更没有规定它的职权了。在中国的三大诉讼法里面就没有这个一个机构。但它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在中国司法实际中是存在的,而且曾经在周永康执政期间,也就是他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时,权力无限扩张,简直是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的一个机构。它实实在在的就是共产党在司法界的一个权力机构。
它的权力的大和小,我觉得实际上是共产党根据形势的变换而调整的策略而已。如果将其取消是否就意味着中国司法能够实现独立,我并不这样认为,或者说持非常存疑的态度。
德国之声DW:有分析指出,新成立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核心职能之一就是整合中央政法委的对内职能。具体来说就是国安委要整合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社会治安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这两个机构,以保证政法工作的延续。一方面,有消息显示中央政府有意限制政法委的权力,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新一代领导人习近平已经获得了掌管新成立国安委的大权。政法委到目前为止所拥有的权力是否有可能在国安委中得以延续呢?
莫少平:这个我是同意的,不仅是能享受这个权力的延续,甚至比原来政法委的权力还更加扩大。比如说政法委原来在卸掉军队和外交系统,包括金融系统方面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但是国安却是有可能不仅仅获得原来政法委的权力,甚至比原来政法委的权力可能更大。也就是说它可以协调军队,协调外交,协调金融等机构。
德国之声DW:也就是说如果路透社的消息属实,政法委权力受到限制的话,也不一定意味着中国在司法治国上的一种新的进步,而纯粹只是权力在党和国家机构之间的一种位移?
莫少平:对,有可能,确实存在这种可能。
采访:任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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