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echenland Finanzhilfen
2010年3月17日在欧洲金融大赌场中只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到头来埋单的肯定是纳税人。至于欧盟成员国之间最终决定采取什么样的拯救计划对负债累累的希腊或者其它国家援之以手都不是重要的问题。如果希腊政府推出的大幅缩减财政支出的方案能够帮助希腊逃脱债务的泥潭,那么也就意味着希腊的纳税人和消费者必须为该国错误的金融政策还债。
如果到4、5月份的时候资本市场仍然拒绝向希腊提供可接受的贷款条件,那么欧盟就必须出手采取行动了。这就意味着,拯救希腊财政的250亿欧元将落在欧盟国家的头上。首先涉及的是贷款和担保的问题,最严重的情况下欧盟得帮助希腊来还债,那么出钱的还得是纳税人。
不管目前欧盟国家的这些财长们怎么绞尽脑汁,其实他们的做法都是在违背欧盟条约的精神。欧盟条约规定,没有一个欧盟国家需要为其他国家的债务负责。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欧洲央行和其他国家机构。欧元集团主席容克尔(Jean-Claude Juncker)认为这只是些可以忽略的技术性细节。但实际上这个问题触及的确是欧盟条约的核心内容。
应该向联邦宪法法院和欧洲法院就希腊政府贷款和担保的问题提起诉讼。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此前两次批准赞同使用欧元,因为他们相信欧元区将是一个货币稳定的区域。但是如果宪法法院第三次受理与欧元相关的案件,那么结果肯定会同前两次有所不同。
同样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欧盟国家促请私营银行接手希腊的债务、提供贷款。如果这些国家提供担保,那么这也是间接地绕道欧盟条约。
当人们在创造欧元这种在一个大的区域下共同使用的货币的时候,没有人想到在创造一种新货币的同时也预先设计出一套应对大规模金融危机的措施。欧洲货币基金组织也许可以担当这样一种责任。但是创建这样一个组织又要花上几年的时间,而对于解决眼前的问题无异于画饼充饥。
现在的问题是,遇到严重财政危机的不仅仅是希腊。爱尔兰、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家目前同样也面临在资本市场上难以获得低息贷款的问题。即便是英国,国家的信誉度也在下降。如果希腊获得救助,那么下一个濒临破产的国家同样也应该获得援助。但是谁该为此付钱呢?德国作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在实施了各种各样的措施手段之后,也在渐渐地滑向严重的债务堆。
根据欧元稳定协定(Euro-Stabilitätspakt)的规定,各国国家举债额不能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而德国已经向其他许多国家一样举债额度趋向国内生产总值的80%。如果国债超过90%,可以想象德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获得贷款的条件也会变苛刻。
作者:Bernd Riegert/洪沙
责编: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