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头像咖啡杯引风波
2014年4月11日(德国之声中文网)进货时的不小心惹了麻烦:带有"元首"头像的邮票图案在杯身的玫瑰花纹和英文花字之间,邮章上面还带着纳粹十字。德新社援引销售咖啡杯的卓伯根连锁家居(Zurbrüggen)称,邮票头像和杯身其他图样是在不同工坊烧制的,希特勒的头像在不同杯子上的清晰度也有所不同--总之,它们骗过了采购员的眼睛:购入了5000个咖啡杯,在各连锁店上架600多个。
终于有两名在北威州温纳(Unna)购买杯子的顾客发现了问题并向店家报告,截至此时,卓伯根称已经向79名顾客售出了175个杯子。
出售此类物品是否合法?
在中国,印有希特勒头像和纳粹标识的家居用品并不罕见,在淘宝店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然而在德国,这涉及到严肃法律问题。
德国刑法第86条第一款规定,扩散违宪组织宣传内容,构成犯罪。其中包括在德国国内或者国外散布或者生产、存储、进口、出口或者公开这类内容。其中涉及的宣传材料是那些内容反对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以及反对民族谅解的。如果这些宣传材料或者公民的启蒙行为是出于艺术、科学、研究或者教学目的,那么第86条第一款不成立(不构成犯罪)。第86条同时规定,如果行为较轻,法院可免除惩罚。
法学专家施拉姆(Edward Schramm)年初因类似事件接受《东图林根报》采访时称,法律明文规定范畴包括旗帜、徽章、制服、标语、表达形式等。典型例子是纳粹十字标、希特勒照片、"希特勒万岁"的口号或者伸右臂向希特勒致敬的手式。
施拉姆说,公开使用这些违宪组织内容除面临罚款外,最高可获刑3年。2011年德国就有近千人因此获罪,其中有近30%是青少年及年轻人。在大多数情况下,获罪者须缴纳罚款; 56%的获罪者被判处监禁,其中16人暂缓执行。
退杯子换礼券
具体到这个事例中,家居店似乎并不担心"看走眼"带来的法律后果。德新社援引连锁家居的合伙人卓伯根(Christian Zurbrüggen)说,大部分购买杯子、放进厨柜的顾客还没有发现杯上的蹊跷,是因为一些杯子上的图样不容易辨认。
他说,"我没法找到每个人让他们退货"。不过他保证,每个退回的杯子可以换来20欧元的购物券。他同时表示,还没卖出的4825个杯子已经被销毁,他会找中国生产商弥补损失,"这样绝对不行"。
除了急于销毁杯子的家居店外,似乎也有其他人想要接手杯子。据《新威斯特法伦报》报道,波恩历史博物馆目前对杯子感兴趣。该博物馆的一名发言人对该报表示,这显示了这个全球化世界的连锁效应。
作者:万方
责编:凝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