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708 int. liu kaiming
2009年8月17日德国之声:刘开明先生,我们今天的话题围绕中国国有企业职工利益。前一段时间吉林通化事件,还有昨天河南林钢工人唯堵事件,这些事件的背景都是国有企业进行重组或是卖给民营企业,或是宣布破产。而工人要求获得相应的合理的补偿,领回拖欠的工资,以及医保养老金等等。中国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破产的高峰应该是在上世纪90年代。那么为什么在10几年后,接连发生国有企业工人大规模的社会泄愤事件?
刘开明:应该说大规模的改制是在99年到2003年这段时间是高峰。现在应该说都是以前比较好的企业,这几年经济不善,所以继续推进。就国企整个机制来说,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所以在去年金融危机爆发的情况下,有许多国有企业,包括过去风光一时的钢铁企业也面临亏损的大问题。所以之前一直在推进的国企改革,特别是把亏损企业推向市场的工作就在去年底到今年进一步加速。但在改革的过程中,实际上一直是政府主导。所以在企业转制的过程中,没有真正关注到利益相关群体,特别是受到企业转制影响的工人的利益。
德国之声:8月1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了《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改制中依法依规地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 权等的落实。现在发出这个通知是否能起到什么作用?
刘开明:我觉得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因为按照有关法规,国有企业改制和重大思想都应该是向职代会公开的。也就是职代会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有权得到有关信息,同时有权参加有关转制。但在中国过去60年时间,工会并没有以工人的代表进入到利益博弈中,而只是扮演了搞文艺活动啊,福利等的组织者或视劳动动员者角色。并没有去代表工人利益谈判。所以虽然我们有工会,在国企里有职代会,而且有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去保障工人的执行权,参与权,但是工会和职代会的角色一直是不明确的。现在虽然强调职代会的参与,但由于工会并不能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所以据我的观察,不会有太大作用。
德国之声:您刚才说,企业里的工会更多的是组织文艺活动,发些福利物品等。那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保障劳工权益上一直以来起的什么作用呢?
刘开明:中华全国总工会主要起的是政治的作用。在国家层面代表工人阶级的群众团体,所以作为国家的重要的政治力量,在中央层面,在政策法律的制定方面,它也扮演一个政治角色。但是政治角色,在中国是讲政治顾大局,首先是政府的政治决策,党的有关政策。所以工会的任何决策必须是配合党和政府的决策实行的。所以它不是代表工人去跟改制决策的执行者谈判,而是配合地方党委来说服动员工人来符合政府的有关利益。这个时候,应该说工会是缺位的,它并不能代表、真正关心工人的利益。
德国之声:中国社科院的于建嵘教授发表过许多有关中国劳资关系,劳工利益等问题的文章,其中认为"社会泄愤事件不能算破坏社会稳定",您怎么看待这一观点?
刘开明:我认为是这样的。因为有政治取向才能导致社会的崩溃,仅仅是泄愤的话,是因为老百姓心中有不满,有不平,他宣泄出来了,就会趋于平和了。所有的泄愤事件都有具体利益,所以它没有超过具体经济利益的政治企图,它对整个社会并不会构成一个大的破坏。所以最重要的是有关的决策者,应该顾及到工人的利益,工人的不满,让工人的不满有宣泄的渠道,同时照顾工人的利益。
德国之声:那要做到就像中华全国总工会发的通知中说的,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您认为应该从什么地方做起?
刘开明:非常简单。就是落实中国有关的法律。包括从宪法,到劳动法到工会法有关的规定,让工会真正代表工人。当政府决策跟工人利益不一致的时候,不应该代表政府游说工人,而是代表工人同政府和资方协商、沟通和谈判。它只要代表工人的利益,就会获得工人的信任。这实际上并不难,只要回归法律的规定,落实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了。
作者:谢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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