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何在?天理何在?
2007年6月18日“人们不禁要问,这种拐卖儿童、非法使用儿童在工厂做工的情况怎么会长期无人追究。一种解释是,这些非法的砖厂与其它省份的一些企业主合作,使用其它省份的劳工大军,使警方难以审查。此外,在中国式的资本主义制度下,从腐败官员那里可以买到经营许可,用金钱贿赂就可以逃避检查。
我们很难估计,山西的童工奴隶究竟是极端的个案,还是冰山一角。可以肯定的是,童工现象在中国并没有完全消失。中国法律虽然禁止使用16岁以下的儿童做工,但香港的‘中国劳工通讯’组织了解到,许多工厂使用来自贫困农村地区、尚未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的未成年人。
农村学校设施差以及许多学生辍学造成许多未成年人外出寻找工作。加上许多做父母的农村人到城市当民工,这个问题就更严重了。中国有两亿农民在城市打工,他们的子女留在农村,无人照看。中国的一个帮助寻找失踪人员的网页说,中国每年有两万名儿童失踪。”
其它中国工厂使用童工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日报报道说,上周一,受国际工会联合会委托秘密调查中国使用童工状况、并撰写中国童工报告的多米尼克•穆勒女士与三十名香港人士在中国奥委会驻香港办事处门前举行抗议,抗议中国企业使用童工缝制2008奥运福娃:
“穆勒的调查报告强烈指责国际奥委会,指责它坐视12岁的中国儿童生产售价很高的专利产品,这些孩子做工到夜里12点。25公分高的福娃‘贝贝’北京售价为78元人民币,根据穆勒的报告,中国南方的工人在按照国际奥委会的订单进行生产时获得的工资为每小时二元二角,连中国法定最低工资的一半都不到。
中国奥委会立即对批评做出了反应,表示要进行调查,收回非法企业的订单。但穆勒对这样的反应表示遗憾,她说:北京第一次做出承认的反应是件好事,但收回订单将使工人吃亏。她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国际奥委会不能像过去那样忽视奥运产品的生产条件。公平原则不仅适用北京奥运,也应长期用于其它产品。在市场自由的一党制国家,中国的官方工会也利用这一原则寻找自己的新角色,成了提出最低工资标准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