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打击“港独”还是冲击法治?
2016年11月5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出面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进行释法后,中国官方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支持这一决定,同时呼吁打击"港独"势力。《人民日报》周六的评论员文章指出,人大释法"是权力也是宪制责任"。文章将香港基本法第158条第1款作为关键论据:"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球时报》的一篇社评也认为,目前如何理解《基本法》第104条对立法会议员宣誓义务的规制,导致"香港社会的意见严重撕裂,香港自身的力量已经无法予以平息",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时主动释法是在"依法履行中央维护香港稳定的义务和责任",它将有助于香港"走出纷争"。
上个月,香港立法会两名新当选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在宣誓就职仪式上未按照规定誓词进行宣誓,而且故意将"中国"说成"支那",并在现场打出"香港不是中国"字样的标语旗帜,被立法会判定宣誓未过关,两名"青年新政"党派的年轻议员不能履行议员职责。后来二人两度冲击立法会,引起现场混乱。周五,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已经接到中央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引起争议的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列入议程。
据港媒报道,香港公民党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呼吁下周二下午,法律界人士穿上黑衣,有高等法院游行至终审法院。他认为,中央主动释法是绕过港府和法院。郭曾表示,他本人并不同意梁游二人宣誓时的做法。
《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批评香港"某些人肆无忌惮地鼓吹港独","某些当选议员更是借宣誓场合公然宣扬港独,侮辱国家和民族"。作者指出,凡分裂国家、推行"港独"的人,直接违反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没有资格参选和担任基本法规定的公职"。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对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可以"亮明法律的红线","对遏制港独、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维护香港的法治和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中国新闻网"也发表评论抨击"港独"是"香港社会的毒瘤,本质是分裂国家,若任由其蔓延,整个香港将蒙其害"。《环球时报》的评论员不仅指责"极端反对势力善于搅浑水",还批评"西方媒体挺他们,致使香港舆论场变得十分复杂"。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在本周末讨论释法问题,可能在下周一投票表决。
自从香港1997年主权回归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共对基本法进行过四次释法,其中有一次释法是由终审法院按《基本法》提出,其余三次不是由港府提出,就是人大借港府体政改报告的机会释法,与这次北京方面主动提出释法完全不同。香港一些政界人士指出,这次开了先例,不排除未来北京将内地一些法律如国家安全法等,借释法为名引入香港。
《苹果日报》周六援引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的话称,人大常委会在香港司法机构对于议员宣誓司法复核案尚未作出裁决之前就表示要释法,是不当的时机,无法避免对香港法治的冲击。香港律师会指出,人大释法时应该慎重考虑对香港造成的影响。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人大释法权力是香港法治一部分,不能说释法破坏法治。民建联、工联会等建制派政党纷纷表态支持人大释法。
梁颂恒表示,特首梁振英和人大委员长张德江要负上责任,批评他们要消灭港人对自由的呼声。游蕙祯则称,中共作为泱泱大国,"行为等同流氓",青年新政只是"有幸令中共撕破羊皮,露出狼相"。
《苹果日报》还根据过去媒体引述的一些政府圈消息,总结出人大常委会释法可能会出现的四个版本,从这些版本中可以看出,人大重申香港有关议员须依法宣誓估计是势在必行的,不同版本的区别只是在于宣誓次数是由本地法律解决,还是直接规定宣誓只有一次机会;除此之外,人大是否借这次释法的机会,一并考虑基本法第1条,强调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或者考虑第26条,香港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文,这些细节问题都值得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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