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民主人士入獄 蓬佩奧稱「驚駭」
2020年12月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12月3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表示,華府對於香港民主倡議人士被迫害感到「驚駭」。他說: 「我們與黃之鋒、周庭、林朗彥、黎智英,以及香港人民,與所有中國人民站在一起。」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三人剛在12月2日因612包圍警總案,分別被判入獄13.5個月、10個月和7個月。
周庭在3日迎來24歲生日。她的粉絲專頁這一天貼出了她11月27日在大欖女子懲教所寫好的一封信。
她說,自己在獄中「度日如年,不知時間流逝」,並寫道:「能讓我們知道時間的,就只有每天開燈關燈的時間,還有早晚香港電台第2台的廣播(原諒我,日後我也不想再聽到港台第2台了)。要知道時間,就要問「姑娘」(即懲教署職員)。我總會很在意時間,因為下午是探訪時段,黃昏是收信的時間,在漫長的孤單和寂寞中,讓我有一點點的期待。」
信中周庭寫到要面對判刑的恐懼: 「快要24歲了,本來還在招募禮物,準備趁生日前拍片講生日開箱。但現在,生日、工作、開箱都沒了,只剩下冷冰冰的法庭文件,和等待判刑的不安。」
她也說自己不後悔參與在社會運動中,若非投身社運,「不會造就今日的自己」。最後她祈願: 「但願社會早日獲得公義,也希望我能在外面度過24歲的生日」。
黎智英未獲保釋
12月2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集團另兩名高層周達權與黃偉強被警方立案控告涉嫌欺詐科技園公司。三人被通宵扣查之後,於12月3日早乘車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由《香港國安法》指定裁判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主持提訊。最終,僅黎智英保釋被拒並且即刻還押候訊,周、黃二人皆獲准擔保外出。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16日再審。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12月3日庭上,黎智英與周黃兩人不時交頭接耳,周達權在聆訊中亦不時向律師交談並轉達指示。黎智英則不時低頭沉思。直至裁判官準備宣佈是否批准保釋的結果時,三人應裁判官要求站立聽取裁決,最終黎智英被拒保釋,庭上多人愕然,旁聽席有人低呼:「嚇?」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今年73歲的黎智英、63歲的周達權與59歲的黃偉強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為有按租契而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並向科技園公司隱瞞有關用途,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令蘋果印刷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
香港《蘋果》報導,三人提出保釋申請。黎智英提出以50萬元現金及3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周及黃分別申請以20萬及10萬元保釋外出,提出可以到警署報到及交出旅遊證件。
裁判官將下年4月16日再訊,仔細考慮後各人的保釋申請及案件後,批准第二及第三被告保釋,第二被告以現金20萬元及妻子20萬人事擔保;第三被告以10萬元保釋。兩人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到警署報到等。黎智英保釋申請則被拒,還柙候訊。
今年8月10日,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探員逮捕黎智英等10人,包括黎智英本人、他的兩個兒子、以及另四名壹傳媒高層。黎智英早晨在寓所被捕,罪名是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日,警方派出200名警員大舉搜查《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的大樓。10月15日,黎智英的助手馬克‧西蒙(Mark Simon)通過社群網站透露,香港警方早上突襲了黎智英的私人辦公室,在黎智英的律師抵達前入內搜索,並帶走一批證物。 《美國之音》引述《蘋果日報》稱,事件發生時,該辦公室因為新冠疫情原因沒有員工在場,所有職員均在家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接到管理處通知後返回辦公室,讓持搜查令的警員進入搜查。
張慈/鄒宗翰/楊威廉(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