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西九龍法院判處著名民運人士黃之鋒13.5個月監禁。黃之鋒從2010年代起就踏上了抗爭之路。這一判決為有勇氣繼續為自由抗爭的民運人士和普通香港人揭示了未來。
可悲的是,這個未來是黯淡的。
去年,在政府大規模鎮壓政府總部外的反修例抗議活動十天後,香港人再次走上街頭,因為立法機關還沒有完全撤回授權政府可能將香港人引渡到中國大陸受審的《逃犯條例》。
在2014年的民主抗爭中被判藐視法庭罪,當時才剛刑滿出獄四天的黃之鋒,呼籲香港人在離政府總部不遠的警察總部外抗議,並要求與時任香港警務處處長的盧偉聰和平對話。為此,黃之鋒與他的夥伴們被以組織非法集結罪名逮捕。
這項罪名源自香港的《公安條例》,而這部法律曾多次受到社會運動人士和聯合國批評。如果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群眾朝同一個方向走,並準備「破壞和平」,這部法律就會把這座城市裡的任何人關進監獄。在主權移交前,《公安條例》曾在英國政府的統治下一度放寬,但1997年後又恢復。
在2010年代初,法庭可能會判處組織者非監禁刑罰,如社區服務,甚至宣告他們無罪。但據觀察,對未經許可組織集會的抗議領袖,法院一直在縮小量刑餘地。
去年,對於在2014年帶領民主靜坐抗議的領導人戴耀庭教授,法院判處了16個月的刑期。法院也已涉及同一活動為由,判處黃之鋒6個月刑期。今日的法院無疑讓裁量餘地變得更窄。
世人或許懷抱期待,希望黃之鋒和他的夥伴判刑後,可能會激起香港街頭的新一輪抗爭。上周,黃之鋒在前往法庭前,呼籲香港人活出精神。與他同輩的運動人士也試圖通過臉書發帖,點燃香港人心中的火焰,希望《悲慘世界》電影的最後一幕能再次出現在現實生活中。
可惜,這一切可能不會如願。
判決的影響之一,可以說是對香港人的寒蟬效應。從技術上講,政府可以對所有在民主抗議中被捕的香港人進行追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不排除這種可能性。
參與反修例抗議活動者有500多名民主人士被判刑,其中一些人目前正在服他們6年的刑期。目前仍有超過2000名香港人面臨與抗議有關的法庭指控,另外約有1萬名香港人,包括我在內,被捕後獲保釋。
當社會運動人士觀察到了用檢控進行迫害的趨勢,而公開抗議所面臨的指控變得更嚴峻、比以往都更迫切,在他們身上的壓力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再加上7月頒布的《國家安全法》,它賦予當局逮捕、拘留和關押異議人士的深遠權力,去年夏天參與抗議的普通香港人可能會覺得這個城市「完了」,曾經被保障的自由和公民自由不復存在。
英國當局洩露的文件顯示,由於活躍的港英護照(BNO)持有者增加了3倍,政府應該為香港人的「大逃亡」做準備。 抗議活動發生前,這份專門發給在英國統治下出生的香港人的護照大約有16.9萬名活躍持有人,到今年年底,這個數字將上升到73.3萬。
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後不久,英國首相約翰遜宣佈推出BNO簽證,允許在香港主權移交前出生的香港人可以搬到英國定居。北京認為這個將於1月底開放申請的簽證是一種挑釁。
然而,在香港街頭,海外房產的廣告隨處可見。著名的高中在近年記錄到的輟學率刷新高,因為家長們都把孩子送到國外去享受不被審查的教育。現在看似一切如常,但已經有跡象表明,這個城市遲早不再是原來的樣子。
香港人正處在個人前途的十字路口。黃之鋒和其他民運人士被判刑,或許會促使香港人做下決定,如果留在這個曾經被他們稱為家的城市,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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