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長被捕 遭控三項罪名
2020年12月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綜合多家港媒報導,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12月2日早上七點被香港警方上門拘捕。根據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在其臉書粉絲頁發布的消息,超過20名香港警方到他家進行逮捕。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表示,方仲賢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丶「拒絕被捕」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而他目前正在沙田警署。香港警方2日上午11點也針對這起逮捕召開記者會,表示方仲賢因去年8月6日在深水埗購買10支高功率鐳射筆,其後遭休班警員截查時逃走。事後方仲賢也無法為攜帶高功率雷射筆提出合理辯解。
此外,港警還稱他們發現方仲賢在被捕後曾重設手機,讓警方懷疑他想刪除與該案相關的證據,所以最後決定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丶「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等三個罪名將他起訴。他的案件預計12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01》的報導,除了雷射筆事件外,去年9月2日當香港警察在旺角驅離示威者期間,方仲賢當晚也被截查。
報導指出,方仲賢當時據傳剛拾獲他人遺落的錢包,裡面有該錢包主人的八達通卡,所以港警便以涉嫌「盜竊」將他逮捕。然而,媒體報導指出,方仲賢當時透過WhtasApp與電郵聯繫到錢包主人,也獲得同意暫時替該人保管財物。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在其臉書粉絲專頁上寫道:「自《國安法》立法,港共政權大舉進行清算,肆意拘捕不同異見者,白色恐怖籠罩我城,人人自危。極權政府對社運人士的打壓行為可謂罄竹難書。」
除了方仲賢被逮捕外,上周因當庭認罪而被還押等候法院正式判決的黃之鋒丶周庭與林朗彥三人12月2日也將出庭等待法院正式宣判刑期。三人的案件與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灣仔警察總部的事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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