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裁決放寬墮胎法
2019年4月1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自1953年以來,墮胎在韓國一直是被禁止的,違反這條法令並被判決的案例極為罕見。雖然如此,因墮胎非法,一些韓國孕婦不得已去尋找"黑市"墮胎,並承擔昂貴的墮胎手術費。墮胎婦女常常遭受社會歧視,她們自己也有負罪感。
韓國憲法法院的9名法官作出劃時代的裁決,要求議會必須在2020年底之前,為放寬墮胎條款進行立法。法官還指令,如果議會在規定的期限前沒有完成立法,現行的嚴格禁止墮胎法將被廢止。
放寬墮胎禁令有可能為墮胎打開方便之門,尤其是對那些因為社會以及經濟原因不得不墮胎的婦女。目前的法律只允許在以下情況實施墮胎:因被強姦、亂倫而懷孕:懷孕給孕婦健康造成極大風險;孕婦或者男方有嚴重的遺傳疾病。
如果違反禁令進行了墮胎,孕婦將被判最高1年監禁,進行墮胎手術的醫生可最多判至兩年刑期。
在擁有36個成員國的經合組織內,大多數發達國家均允許因社會和經濟原因實施墮胎,只有5個國家是例外,韓國是其中之一。
周四韓國憲法法院的裁決,是回應2017年2月的一次上訴案件,該案涉及一名婦產科醫生在2013年至2017年間進行了約70例未經許可的手術。
禁止墮胎是韓國社會議論最多、分歧最嚴重的話題之一。在憲法法院作出裁決前,電視裡嘉賓對此的討論從未間斷,網路里出現大量造勢活動,連續多月,支持和反對方都在憲法法院門前舉標語牌示威。
周四當天,大約15名婦女權益活動者在憲法法院門口不斷高呼"取消反墮胎法",與此同時,20多名"保護生命"活動者舉著顯示胚胎的牌子,上面寫著"誰能替我說話?"以及"請不要殺我"等字樣。
韓國沒有對墮胎進行精準的統計。最近對1萬名年齡在15歲至44歲之間婦女的一項調查顯示,7.6%的人(即756名回復者)做過墮胎手術。這項調查由韓國國家健康與社會事務研究所進行的調查還顯示,墮胎婦女當中多半人說,擔心不能繼續學業和職業、經濟原因以及不希望馬上就要孩子,是墮胎的主要原因。
李魚/洪沙(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