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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程序如何控制危險分子?

2016年12月23日

是否有可能阻止柏林的恐襲事件的發生?涉嫌人阿尼斯‧阿姆裡此前在北威州被列為伊斯蘭危險分子。什麼是「危險分子」的確切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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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bild Mutmaßliches IS-Mitglied am Düsseldorfer Flughafen festgenommen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B. Marks

(德國之聲中文網)所謂的"危險分子"到底是什麼,對此,只有籠統解釋。聯邦政府對相關提問有這樣的回答:"危險分子意指某人的特定情況讓當局有理由認為,此人將從事出於政治動機、事關重大的犯罪行為。"漢堡大學和平與安全政策研究所專家卡爾(Martin Kahl)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強調,"沒有明確的定義。"他指出,至於何人何故被列為"危險分子",公眾常常難以理解。

阿姆裡被定為危險分子,何以未受到完全監控?

對安全機構的批評聲高漲,因為,當局雖知道這名男子是作案人和伊斯蘭極端分子,他卻能銷聲匿跡。聯邦刑事局迄今確定德國國內有549名伊斯蘭極端人士是"危險分子"。雖然數字看上去不大,但要對所有危險分子實施全面監控又談何容易:若要對一個人做24小時監視,需要25到40名警員。

因此,卡爾告誡人們,不要妄加批評。他指出,就阿姆裡而言,安全機構對他實施了監控,偵聽他的電話、蒐集有關他的情報,但因數月間未發現有用訊息,所以,在某一時刻停止了對他的監視。

調查人員們未蒐集到有關阿姆裡的證據,而他的遣送已在計劃之中,但延宕了。後來,失去了他的行蹤。卡爾指出,人們當然可以問,他怎麼就能神鬼不知地隱遁的;不過,警方和安全機構在相關問題上的意見尚不一致。

有關機構為什麼不能控制住此類人?

州和聯邦兩級機構之間的合作在法律上和實踐上均高度複雜。安全問題專家卡爾指出,各安全機構之間如何合作、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相關法規繁多;而一旦涉及歐盟層面,則更加複雜,由此,某個訊息的重要性常常無法得到恰當評估,某些訊息甚至消失不見;此外,一旦事涉監控,則法律規定嚴苛有加。

北威州公共管理學院的格魯姆科(Thomas Grumke)教授解釋說,情報機構還要受到議會專門委員會的控制。他指出,就此而言,法治國家可謂"利、弊相兼"。他強調說,在實踐上,監視亦殊非易事,比如,很多人說某種稀有方言,讓那些懂標準阿拉伯語的翻譯也撓頭。

Fahndung nach Anis Amri
柏林恐襲事件涉嫌人阿尼斯‧阿姆裡圖片來源: Reuters

阿姆裡2015年來德國之前,曾因損毀財物和"各種刑事犯罪行為"在義大利蹲過4年監獄。難道他所犯之前科還不足以構成拒絕他入境的理由嗎?

漢堡的法律專家卡爾就此指出,阿姆裡此前犯過什麼罪並不構成拘他的理由,因為,他已服過刑。卡爾教授稱,安全機構也知道,他同伊斯蘭極端主義薩拉菲派有聯繫,但無法依據這一點就把他關起來。由於申根根協議地區實行邊境開放,因此也無法阻止他入境德國。不過,根據都柏林協議,他本應被遣送回義大利,在那裡提出避難申請。

哪些刑事犯罪行為可以構成被遣送理由?

按卡爾教授的說法,不管當事人在德國幹了什麼,只要他在來源國受到酷刑或死亡的威脅,就不能被遣返。不過,他指出,原則上,因嚴重犯罪而被判徒刑的外國人可以被驅逐出境,若刑期為一年或一年以上,則就具備了"特別重要的"驅逐理由,而若刑期為3年或更多年,則被承認為難民的可能性完全排除。不過,驅逐並不表示,這個外國人事實上的確遣送走了,因為,正如嫌疑犯阿姆裡案一樣,其來源國常拒絕接收刑事犯。

自2016年10月起,聯邦內政部長德梅齊埃計劃制定一項旨在更易驅逐危險分子的法律。相關草案中有這樣的說法:"觸犯法律、構成嚴重危險而必須離境的外國人"應能更容易被執行遣送拘留。

遇到像突尼斯這樣不收回相關人士的國家,能採取何種措施?

政治學家卡爾教授指出,從司法角度看,德國不能強迫他國,但可在政治層面施壓。他指出,德國方面或者可以這麼說:"你們將不再能從我們這裡得到資助,從而影響到雙邊關係",或者也可以收回擬議中的經濟優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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