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案二審維持原判:自由中國何時到來?
2014年4月1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當局本周再對新公民運動系列案進行集中審理。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網事"消息,4月11日上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北京法學者許志永案作出終審裁定。北京高院稱,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駁回許志永的上訴,維持原判。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對許志永判刑四年。當局指控他是北京教委、中關村、西單等地多個要求官員財產公示及教育平權活動的幕後發起人、組織者和實施者。
就在今日,許志永文集《堂堂正正做公民 我的自由中國》香港新世紀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中國知名學者徐友漁對本書發表評論:"這裡記錄了一個中國公民的成長與奮斗,他的遭遇,他的夢。在中國大陸,要擁有公民的權利和尊嚴,現在還是一個夢,要實現它,須付出極大的代價……。」
現年41歲的許志永為中國知名法學學者,非政府組織"公盟"的發起人之一,也是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倡導者,因持續關注中國上訪制度和揭露黑監獄,早在2009年時許志永就曾被中國當局以"偷稅罪"批捕,後被釋放;2013年7月16日,許志永再因推動教育平權和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等活動,被北京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事拘留。許志永被拘後,包括美國、德國等政府和多個國際組織敦促中國當局釋放許志永及其他新公民運動參與者。
律師:新公民運動無罪
許志永二審的辯護律師、山東天宇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書慶就此接受了德國之聲的採訪,他表示駁回上訴是他和另一位代理律師張慶方、也是許志永本人早就預料到的結果,許志永在本案中一直的態度是,願意承擔所有的責任,但並不認為新公民運動參與者和平表達訴求的行動違法。
劉書慶也表示即使將本案拋去政治因素,還原成單純的法律案件,指控理由依然無法站住腳:"我們作為辯護人認為許志永是無罪的,這是基於我從案件瞭解的事實。一審和二審同時認定新公民運動是一個組織,我個人認為新公民運動沒有組織架構,是一個理念共同體;另外他們指控許志永是個首要分子,認為他該為西單、中關村、北京教委的舉牌、集會行動負責,但這些行動都是公民在踐行憲法保障的公民集會權利、言論自由。但他們對街頭運動很敏感。"
劉書慶認為中共當局對新公民運動的打壓,是對其推進的"反腐運動"的反諷:"中共反腐完全是體制內的操作,是不允許公民參與的,他們對腐敗的打擊對象、操作方式等都是自主決定,這不是朝著制度化反腐方向的。"
許志永:專制的陰霾必將散去
中國另一知名法學學者滕彪為許志永文集《堂堂正正做公民 我的自由中國》的主要編者,他也是許志永的同道和合作夥伴,兩人同為"公盟"的發起人。滕彪認為,許志永案二審毫無懸念的結果,及接下來中國當局將對律師丁家喜、趙常青、李蔚等人的判刑,都表明當局試圖通過重判震懾和壓制風起雲湧的新公民運動和覺醒的公民意識。滕彪說:"許志永自己也做好了准備,他很坦然的接受這一結果,就像他以前在法庭上的陳述,專制的陰霾一定會過去,自由、公義和愛的中國一定會到來,他在獄中也一定會堅持。當局試圖通過重判許志永、和接下來開庭的新公民案也會被有罪,他們通過這些審判來震懾新公民運動和整個的維權運動,但是現在看來結果不會如他們所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捍衛公民權利的重要性,越來越多的人克服恐懼來參與公民運動,新公民運動不會被他們徹底壓下去,中國社會已經到了一個新的階段,通過抓人和判刑已經嚇唬不了大多數人。"
伴隨中國當局對許志永等新公民運動參與者的審判,近日"新公民運動網站」成立;4月11日許志永的文集也在港正式發行,滕彪認為這本書是一個公民讀本,許志永本人的公民軌跡有著標誌性的意義,從一個人的軌跡到很多人公眾意識的覺醒,"習李政權"的封堵也無法阻止未來"自由中國"的到來:"從這本書中可以看到,在中國這樣一個專制體制下,許志永和其他公民如何利用制度空間去抗爭,去推動法律和人權的進步,許志永在書中也表達了他對中國未來政治的構想,自由、民主、憲政的理念是比較清晰的,他也解釋和論述了中國公民如何用和平的方式、利用公民運動達到這一目標。"
作者:吳雨
責編:凝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