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拒難民於門外,憧憬富裕是犯罪?
2005年6月20日「難民是那些由於其種族,民族,宗教背景,或者因為他屬於特定的社會或政治團體,有理由擔心在本國受到迫害,而逃往境外的人。難民是那些在本國無法得到保護,被遣返原籍國時可能會遭到迫害的人。」
這是1951年簽署的「日內瓦難民公約」第一款對難民的定義。根據這一定義的界定,去年全球範圍內難民人數為920萬。而如果忽略是否「逃往境外」這一標準,難民人數就會大幅增加。加上所謂的境內難民,全球難民人數估計在兩千至兩千五百萬之間。許多難民到一些非常貧困的國家去尋求庇護。
那麼,難民問題如此嚴重,富裕的西方國家又做了些什麼呢?實在是非常有限。正是那些標榜民主,自由和人權,並就這些問題指摘其他國家的西方國家往往對難民採取拒之門外的態度。德國接納難民87萬,美國只接納了42萬,德國似乎要比美國慷慨得多。但是,許多貧困國家承載的難民負擔更大。伊朗收留了一百多萬主要來自阿富汗的難民,巴基斯坦96萬,就連坦桑尼亞也收留了60多萬難民。
一些較貧困國家收留難民的人數足以令那些富有的西方國家感到汗顏。但他們顯然並沒有受到任何觸動。比如,歐盟就將外部邊界封得水洩不通。許多非洲難民往往搭乘簡陋的漁船試圖穿越地中海,登上歐洲大陸。翻船事故時有發生,多少人葬身海底,恐怕永遠都無法弄清。
西方國家將難民拒之門外的理由是,這些人大多數是經濟難民。這種理由實在極具諷刺意義,似乎這些難民對富裕生活的憧憬就是一種犯罪行為。即便是那些在本國受到迫害難民,到富裕的西方國家尋求庇護時,也常常遭到拒絕。按照歐盟的相關規定,這些難民應在逃難途中經過的所謂「安全第三國」尋求庇護,而不應在他們最終被發現的國家。難民主要來自遠離歐洲中部的地區,他們逃難途中,當然會經過許多這類所謂的「安全第三國」。
尤其令人感到汗顏的是,西方國家用於難民工作的經費也非常有限。當蘇丹達爾富爾那些恐怖的畫面通過媒體廣為傳播的時候,西方國家也會做一些慷慨的承諾,但真正兌現的卻並不多。今年三月聯合國難民事務署公佈的一項報告顯示,達爾富爾一個耗資三千萬美元的難民項目,實際到位的資金卻只有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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