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比「三個至上」前進一小步
2013年2月2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2013年2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第四次集體學習。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說,「我們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其中「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這句話,不是新話,是1982年憲法頒布以來的老話,卻讓人感到有一種久別重逢的意味,是對重慶「打黑」公檢法司聯合辦案的一種否定,對政法委系統「三個至上」的一種撥亂反正。
習近平不再提「三個至上」了
2007年12月26日,胡錦濤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代表和全國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會上說,要「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2008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說:「『三個至上』是胡錦濤總書記對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規律的科學總結,是對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豐富和發展。」同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長曹建明參加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專題研討班小組討論時說:「檢察機關要堅定不移地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必須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實現檢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機統一。」官媒在解釋「三個至上」時說:「黨的事業至上是人民利益至上和憲法法律至上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的事業至上,就是要保證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直到2012年2月13日(即王立軍潛入美國領事館與薄熙來下台之間),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在接見全國模範法院全國模範法官表彰大會代表時還在說:要「堅持黨的領導不動搖,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動搖,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不動搖,堅持『三個至上』不動搖。」
習近平在最新講話中壓根不提「三個至上」是政法工作的指導思想,比他講出來的任何一句話都包含了更多的內容。
習近平一直迴避「憲政」這個詞
但是,不再提「三個至上」這遠遠不能滿足人們對於新領導人的期望。習近平當選總書記以來,幾次強調要維護憲法權威,捍衛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換句話說,就是要從講憲法走向行憲政,但是他一直沒有說出「憲政」這個詞。因此,輿論要推動他再前進一步。《南方周末》把習近平的「中國夢」闡釋為「憲政夢」,就代表了民間的這種期望。
其實,大大方方地說出「憲政」,應當不是什麼難事。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在幾十年前就講過「憲政」,習近平的同僚在幾年前也講過「憲政」。2004年4月1日,時任江蘇省委書記、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強在江蘇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上說:「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從憲政角度總結了我國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的經驗」。2006年7月29日,時任江蘇省委書記、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李源潮在全省第十三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上說:「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憲法,增強憲政意識,自覺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曾任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所長、現任國家保密局長夏勇著有《憲政建設——政權與人民》(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還提出了「憲政憲法」的概念,他寫道:「現在,我們又到了一個新的歷史關口,應高瞻遠矚,繼續推進憲法改革,逐步完成從『改革憲法』向『憲政憲法』的歷史性轉變。」(參見夏勇:《中國憲法改革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從「改革憲法」到「憲政憲法」》,載《中國社會科學》2003年第2期)。
國人拭目以待,習近平何時能夠講出「憲政」話語,邁出「憲政」步子。
作者:陳子明
責編:達揚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陳子明,1952年生人,畢業於北京化工學院和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中國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民主運動的積極參與者。曾任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民辦北京社會經濟科學研究所所長,《經濟學周報》總經理。多次因參與民主運動繫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