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李新政能否廢除勞教?
2012年11月2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中央電視台11月25日《面對面》節目播出"任建宇--被勞教的村官",被視為存在了50餘年之久的勞動教養制度有望廢除的徵兆。
任建宇是原重慶市彭水市一名持有大學文憑的村官,因為在網上轉發一些含有政治體制改革要求的圖片和言論,以及購買了一件印有"不自由、毋寧死"字樣的文化衫,被重慶市勞教委判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處以勞動教養兩年,時間從2011年8月18日至2013年8月17日。
任建宇轉發的微博內容包括"唱紅歌,大躍進,浮誇風,個人崇拜,藐視法律……拿什麼拯救你,苦難的公民"等,這被認為是在挑釁薄熙來"唱紅打黑"運動。薄熙來的倒台,為他帶來了提前結束勞教甚至翻案的希望。
2012年8月15日,其父任世六向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重慶市勞教委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11月19日,重慶市勞教委自認"處理不當",撤銷對他的勞動教養決定。然而,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起訴超過法定起訴期限"駁回了任建宇的翻案申訴。
在此期間,任建宇要求恢復公務員身份,遭到拒絕,重慶市勞教委警告他:"你不是清白的,是有問題的,應該被勞教。"
非法懲處制度超過半個世紀
勞動教養對受罰人員的懲罰堪比刑法中的勞動改造,但是它並非中國《刑法》規定的處罰,而是一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無須經法院審判定罪,即可將疑犯判決勞教,進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勞動改造。
該制度於1950年代初期從蘇聯引入並予以改造,成為官方隨意打擊不受歡迎公民的方便武器。1957年8月3日,中國國務院正式公佈《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直到1979年11月29日中國國務院頒布《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才明確規定勞動教養的最高期限為四年。
從50年代至今,勞動教養的懲罰對象先後為:"反革命分子、壞分子"、"某些直系親屬在土改、鎮反和社會主義改造中,被殺、被關、被斗者的家屬"、"游手好閒、違反法紀、不務正業的有勞動力的人" 、"家居農村而流竄到城市、鐵路沿線和大型廠礦作案"者、"小偷、賣淫嫖娼、吸毒、破壞治安者",近年來被廣泛使用到異議人士和在網路發帖揭露官員腐敗的網民身上。
中央媒體報導是否徵兆?
勞動教養制度受到越來越多的批評,學者認為主要問題是"沒有法律的授權和規範"、"勞動教養對象不明確"、"處罰過於嚴厲"、"程序不正當"、"規範不統一和司法解釋多元化"等等,這些問題成為官員濫用法律、侵犯人權的根源。
從2004年開始,包括廣東省政協委員朱征夫、經濟學家茅於軾、維權律師李方平、學者胡星斗、全國人大代表馬克寧等等在內的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各界學者、維權律師先後發起各類提案、公開信,要求修改或廢除勞動教養制度。然而,在打擊異議人士和揭露腐敗者方面,地方官員對此制度的使用越來越肆無忌憚。
任建宇案再次掀起輿論的高潮。除了上述聲音之外,杭州維權律師王成從2010年5月開始,在微博和推特上發起"千萬公民大連署廢除勞教"運動,然而騰訊、新浪等微博帳號被封,連署陷入困境,迄今共計收到7600個簽名。
中央媒體也加入進來。11月21日《人民日報》的"人民時評"專欄發表文章《制度供給應該跟上時代腳步》評論說:"有明白才有清白,有公正才有公信,如今任建宇恢復自由了,其當初為什麼會失去自由,依然缺乏明確的說法。"11月25日央視報導中說,"目前的《勞動教養規定》,因為與《憲法》、《立法法》在法律位階上的衝突,在執法程序和罪行度量上飽受爭議,改變現有勞教制度的呼聲越發急切。"
人們聯想到2003年"孫志剛案"。當時正值"胡溫新政"伊始,媒體、學界和網名利用大學生孫志剛在廣州被執法人員無辜打死的事件,掀起廢除收容遣送制度的運動,並獲得了成功。
比收容遣送制度更加惡劣的勞動教養制度,是否能夠及時廢除,成為人們比較"胡溫政權"和"習李政權"的一個標尺。
作者:張平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