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月齡孕婦被強制墮胎
2012年7月9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據《南華早報》等多家媒體報導,福建仙遊縣人吳良傑的妻子潘春煙,懷孕近8個月遭強行引產。事發之後,吳良傑向律師尋求幫助。目前負責馮建梅一案的北京律師張凱協同律師徐燦已經接受吳良傑委託,辦理此案。
吳良傑向前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副教授、因超生遭解聘的楊支柱發出一封求助信,講述了事情的始末:在今年4月,妻子被迫在一份並不清楚內容的文件按下手印,之後被人在肚子上打了一針,後生下一具男性死嬰。死嬰全身發紫。事件發生之前,吳良傑曾被仙遊縣大濟鎮東井村的村書記、村長和鎮工作組要求三天內交齊45300元的超生罰款,否則就要給他妻子引產。經求情,對方答應他先交兩萬。在交給村支書兩萬元之後,妻子仍被抓走。村支書退回了兩萬元。不過在潘春煙被抓第二天,吳良傑又被告知,如交5萬5千元罰款,可以讓他生下這一胎,他立即借齊錢交到鎮政府。可是在4月8日,被關在鎮政府的潘春煙被強行拉上開往醫院的車。在醫院裡,懷孕近8月的潘春煙跪地乞求、吳良傑等家屬在醫院外下跪求情均無果。潘春煙被多人按住打了引產針。產下嬰兒後,吳良傑不被允許帶走屍體。幾天後潘春煙帶著全身多處淤傷出院,性格大變,落下婦科病。鎮政府人員表示,吳良傑必須在限期內結扎,否則不退還他之前交的5萬5千元罰款。
目前人在北京的吳良傑找到律師,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討個說法"。接受吳良傑委託的律師張凱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這個和鄧吉元(馮建梅丈夫)的法律思路是一樣的,會追究(強制墮胎人)刑事責任,他們涉嫌濫用職權和故意傷害。"
張凱還表示,他會和另外一位律師徐燦共同代理,向國家追究賠償。
談起兩起相似的大月齡孕婦被粗暴強制引產,張凱表示,兩位受害者並非個案,很多地方計生部門長期忽視中國法律,已成了一種"習慣"。是否完成計劃生育指標直接與獎懲掛鉤,所以地方官員明知道懷孕6個月以上的大月份孕婦引產是違規,還是忽視法律,採取強制手段。
馮建梅事情現在有了進一步進展。張凱說,當地政府承認引產是違法行為,一些相關人員也受到處分。馮建梅得到了生活補助費,而非賠償費。
目前,福建當地官員希望與吳家進行談判和解。
官方英文《中國日報》2009年一篇報導稱,據調查,中國大陸每年有至少1300萬例人工流產,而且這個數字未包括那些在未經註册診所進行的墮胎手術。
作者:文木
責編: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