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外媒採訪是言論自由
2012年6月29日千夫共指的陝西當局如此理直氣壯,乃因為受害者接受了德國《明星》周刊的採訪。在當局承諾公佈調查結果的時間過去之後,受害者及公眾仍然沒有得到任何消息,於是受害者打算接受外國媒體的採訪。政府官員多次出面阻撓。同時出現的還有一群抗議者,他們打著橫幅,上書"打倒賣國賊,驅出曾家鎮,公道自在人心"等字樣。眾所周知,在中國未經政府允許,任何遊行示威都會屬違法。然而這些遊行者不僅未受警察打擊,而且受到政府官員的熱情接待,副縣長親自出面安排食宿。
對任何人陳述事實和觀點都是言論自由
在嚴格控制遊行抗議的情況下,當局操弄群眾抗議來對受害者施加壓力,實在是拙劣而醜陋的表演。但是,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當局認為,將接受外媒採訪污衊為"賣國",有一定的群眾基礎。長期以來,當局通過各種方式宣傳,外國媒體都是別有用心,接受其採訪不僅家醜外揚,而且容易被其利用,達到醜化國家、顛覆政府的作用。
謊言重複,加上暴力威脅,就儼然成了真理。這些罔顧事實、狹隘誇張的說法,的確有相當大的群眾基礎。政府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國內媒體封鎖消息,受害者向外國媒體說出真相,官員們竟然可以很生氣,甚至因此而加大對受害者的迫害。很多民眾竟然不會因此而怒斥官員,反而怪罪外國媒體,或者譴責受害者。
對任何人或者機構陳述事實或者觀點,都屬於公民的言論自由。即便按照中國的法律,這種言論自由也應該受到保護。如果陳述的事實不正確,或者觀點有差異,政府部門可以進行辯解,而不是打擊發言本身。然而,政府部門及其他機構制定"家法",阻止民眾接受外國媒體的採訪,明目張膽地限制公民個人的言論自由。同時,新聞媒體權利對任何新聞事件進行採訪報導。政府部門的這種限制,也嚴重干預了世界新聞自由。
揭露者無過有功
事實上,政府部門的真正動機,不過是因為國內的媒體都在他們的掌控之內,外國媒體有更多的報導自由,有機會說出更多的真相。外國媒體因為對中國不夠瞭解或者其他原因,的確有報導錯誤的時候。這時候官員應該做的事情,是指出報導錯在哪裡,並提供更多的訊息。如果外國媒體報導準確,民眾因為看到真相而覺醒,要求政府官員下台,那麼這樣的政府被"顛覆"乃是天理昭昭,揭露者不僅無過,而且功莫大焉。
專制政權總是喜歡製造二元對立。正如毛澤東的名言,"誰是我們的朋友,誰是我們的敵人,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一個煽動民族主義情緒的學者也說過,沒有敵人的時候要製造敵人,這樣才有利於內部團結,才有利於鬥爭。因此他們強調上下,區別左右,劃分內外。城市與鄉村,幹部與群眾,男人與女人,優生與差生,體制內與體制外,境內與境外,內媒與外媒……就是這種鬥爭思維的結果。走出這種思維模式,是對抗專制的第一步。
烏坎是成功的例子
很多人的權利遭到政府部門的踐踏之後,還乖乖地聽政府官員的話,拒絕外國媒體採訪,結果上當受騙。當官員們發現外國媒體沒有消息報導,國內媒體又被完全控制之後,他們並不會格外開恩,而是繼續為非作歹,甚至打擊報復。
只有堅持讓包括外國媒體在內的更多媒體報導真相,讓事件在陽光下運行,才有機會迎來公平正義。廣東烏坎就是一個例子,其成功維權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當地村民不理睬這種思維模式,突破內外區分,大膽接受外媒採訪,讓政府一直處於全世界的輿論壓力之下,不敢進行血腥鎮壓,最終選擇了談判。
作者:長平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