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二月表決-中國打火機還能全身而退嗎
2006年1月24日表決在2月8日進行
一名歐盟官員告訴記者,歐盟將於2月8日對禁止「兒童不安全」打火機的規定進行表決。他說:「委員會準備了一個決議草案,要求打火機的生產者和進口商使他們的產品具有兒童安全性。」
起因是消費者保護組織的強烈要求,他們說,不帶兒童「安全鎖」的打火機會冒出很高的火苗,有時會造成嚴重的火災,後果非常嚴重,每年在歐盟國家中都會發生5歲以下兒童玩打火機造成重大火災的事件。
消費者保護組織指出,尤其那些好玩好看的所謂「新型打火機」(novelty cigarette lighters),比如做成玩具鞋的樣子,打撲克,釣魚桿的樣子,對兒童有很大吸引力,因此也特別的危險。
總部設在布魯塞爾的泛歐消費者組織BEUC主任吉姆.穆萊說:「很多火造成的嚴重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有兒童安全裝置的打火機成為歐盟的準則。這方面我們根本不需要證據或者統計數字。」
反對的幾國是少數派
歐盟有幾個國家是反對這個新規定的,它們是德國,丹麥,英國,法國,希臘和西班牙。他們的觀點是,歐盟國家生產的打火機也都沒有兒童保險裝置,這樣的規定會給商業帶來打擊。
雖說這個陣營幾乎囊括了西歐的所有大國,但它們在25個成員的歐盟中明顯是少數。路透社記者認為,光靠他們這幾個國家是不足以阻止其它國家投票通過這個新規則的。
假如這個新法規通過了,歐盟國家將有6個月的時間來落實。實際上需要10個月的時間,直到「危險的」打火機完全從歐盟國家商店裡消失。歐盟這麼做,是有榜樣的,澳洲、加拿大、紐西蘭和美國都已經實行了這樣的法規。
回顧上一輪:中國贏了
其實,歐盟為了這個法規已經奮鬥了好幾年了,可以說從本世紀初開始就一直在鬥爭著。但由於中國的強烈反對而失敗了。路透社的報導說,歐盟市場上銷售的打火機一半來自中國,在可反復使用的(非一次性)打火機方面,中國甚至佔了70%。
中國媒體2003年的報導說,歐盟是中國打火機最大的出口市場,每年有價值大約5000多萬美元的中國打火機出口到歐盟市場,佔中國打火機出口總額的四分之一。
2001年10月,溫州打火機業從歐盟的朋友那裡得到訊息,告知歐盟正在擬定進口打火機的CR法規草案。這個已經在美國實施的CR法規,規定2歐元以下的打火機要安裝安全裝置。這種安全裝置並不複雜,但專利都在西方。也就是說,將讓中國製造的打火機製造費大升。1994年,CR法規在美國實施後,溫州打火機在美國大敗,出口美國的量降到了只及歐盟十分之一的地步。
溫州打火機協會向外經貿部提出,在歐盟表決之前,組團赴歐洲交涉,抗辯。這個代表團於2002年3月赴歐洲各國14天,游說諸國,提出的論點主要是,這是一個針對中國的(因為幾乎只有中國提供2歐元以下的打火機),因而違反WTO原則的法規。2002年6月27日,歐盟正式立案對中國生產的打火機進行反傾銷調查。2003年7月,歐盟正式撤訴。至此,在這個回合,中國企業贏了。
這一輪:中國打火機很難「全身而退」
截至本文發稿,在中文網站上還沒有查到關於歐盟這個新動向的報導,與此相反,在1月21日、22日這幾天裡,還有多家中國媒體在津津樂道溫州打火機打敗歐盟的「戰例」。
應該說,溫州企業組織起來,通過國家來向歐盟「討公道」,在中國當代企業史上,確實是一個重要的改變,甚至可以說是從不懂到懂從不理到鬥爭的一個轉折。不管中國打火機在歐盟的前景如何,這個「歷史意義」還是不變的。
但是,這回中國打火機還能「全身而退」嗎?恐怕很難。如果當時的中文報導是準確的,那麼有兩點應該注意:一是針對的是「進口」打火機;二是2歐元以下的。這次,歐盟的草案具體內容還不清楚,但從目前報導的情況看,針對的並非僅僅是「進口」打火機,而是所有打火機;二是並沒有提出只針對2歐元以下的打火機。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打火機生產商們恐怕很難拿得出反對的理由來。如果連德英法等國,出於保護本國生產者的利益都抵抗不了,那中國作為出口國,恐怕更無能為力了。
也許,只剩下改生產帶「安全鎖」的打火機一途了。其實,這也不是什麼壞事。安全,是全世界都需要的,包括中國孩子和中國家庭。一味地抗拒恐怕也不是什麼良策。(平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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