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狀告德國
2012年6月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歐盟委員會周四(5月31日)在布魯塞爾宣佈,鑑於德國仍未開始執行歐盟於2006年制定的有關電信數據存儲的法規,歐委會正式向歐洲法院提出控告,並要求對德國處以罰金。
歐盟所有公民的部分電信數據都將被儲存一段時間,以備警方或反恐部門調查取證所需。目的是預防重大刑事犯罪和恐怖襲擊,其基礎是歐盟於2006年通過的一項反恐和打擊刑事犯罪法案。根據該法規,成員國有義務讓國內的電信服務企業全面存儲用戶的電話通話和電子郵件聯絡數據。被存儲的數據包括用戶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通話時間以及行動電話的使用位置,還有發送簡訊、上網及電子郵件的聯絡數據。但通話的內容不能被紀錄。
被憲法法院推翻
但在德國,關於電信數據存儲的法律還沒有出台。雖然2008年一部相關法律開始生效,但2010年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決該法違憲,之前所收集的數據也必須刪除。憲法法院認為,該法對保護個人隱私不受國家侵犯設置的門檻不夠高。但裁決並沒有對歐盟法規提出異議,而是要求德國修改法律。
但德國執政聯盟一直無法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聯盟黨籍的內政部長弗里德里希(Hans-Peter Friedrich)要求按照歐盟規定,將所有電信數據一律存貯6個月,無論是否存在具體的犯罪懷疑。但自民黨籍的司法部長洛伊特霍伊澤-施納倫貝爾格(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ger )則要求,只在有具體懷疑的時候才進行有針對性的數據存儲,而且存儲時間縮短到7天,即所謂的"速凍"程序。
但歐盟委員會認為這不是對歐盟法規的充分落實。歐委會儘管多次對提出敦促和警告,但德國政府方面仍沒有拿出解決方案。歐盟委員會批評指出,在憲法法院推翻有關法律兩年後,德國仍沒有制定出新的後續法律,因此將柏林告上歐洲法院。歐委會的建議是,從歐洲法院對此案作出裁決之日起,到德國開始執行歐盟法規止,德國應按日支付每天315037歐元的罰款。
消息傳出後,德國內政部長弗里德里希表示,歐盟委員會的舉動加大了對德國聯合政府盡快取得一致的壓力,只有司法部長作出妥協,德國才能避免遭罰款。
綜合報導:葉宣
責編: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