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NGO管理法邊界過寬遭質疑
2015年8月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政府高度贊賞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積極作用,歡迎和支持其來華開展友好交流與合作",中國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在該部官方網站上說。他還表示,希望境外非政府組織(NGO)"繼續關注和關心中國的發展,深入瞭解中國國情,自覺遵守中國法律"。
公安部網站上的這則消息是針對近來國際社會就目前正在起草中、計劃年底前出台的新NGO管理法的強烈批評做出的回應。對於公民社會團體和活動人士而言,如今在中國開展工作已經很艱難。很多NGO擔心,新法出台後,他們將受到更多限制。
依據新法草案,所有境外組織都將直接受到安全部門的管控。每家NGO都必須到相關部門登記,並且幾乎不間斷地接受監督。根據法案,其中一半工作人員必須是中國人。在存在嫌疑的情況下,允許警方對這些組織的辦公室進行搜查、對工作人員進行審訊,以及沒收文件和其他物品。
對於究竟涉及哪些外國組織,法案表述非常模糊,而是幾乎涉及所有境外非營利組織--其中既包括環保、人權組織、政治基金會,也包括經濟聯合會、商會等。
來自各方的批評
該法案招致多方的批評與反對。30餘名中國律師致信北京政府,批評法律草案存在技術問題。"這裡面有過多禁止性規定,草案中的定義模糊不清",聯署律師黃沙對媒體說。另一名律師王宇也表示,該法律"打壓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意圖非常明顯",法律出台將導致"民間沒有任何私密空間"。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表示,擔心該法將導致對集會、結社、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的限制。"我們要求中方對該法進行詳述",該組織發言人普萊特(Dirk Pleiter)說。
"我們擔心,在'國家與公共安全考慮'或'為維護各民族間的和諧共處'之下,該法在實際操作中將被濫用",普萊特說。他表示,非政府組織的成員無法獲知,目前情況下究竟什麼被允許、什麼被禁止、什麼可能導致國家干預。
打壓被合法化
經濟界也對這份草案有所擔憂。歐洲商會在一份聲明中對法案中很多關鍵詞定義的模糊不清進行了批評。此外歐洲商會也稱,法案對境外組織在"行政、財務和人員方面的要求"過高,可能導致這些組織的營運成本增加。"最後,商會也對該法律不利於境外NGO來中國發展感到遺憾",表示中國經濟界將因此失去重要的助力,中國企業將失去值得信賴的夥伴。
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年多前上台以來,北京加大了對異議人士的打壓。除了這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外,中國政府還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加強國家管控與干預的法律。
今年7月初,全國人大出台新《國家安全法》,有利於當局進一步加強對民眾生活的管控。從政治制度到宗教、金融市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該法將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規定在國家安全的范疇內。另外,一部針對網路犯罪和反恐的法律也在醞釀中。如果該法生效,網路審查的觸角將可能得到進一步延伸。
目前尚不可知,針對法律草案的批評聲音是否會給最終立法帶來影響。中國政府籌劃立法的過程,外界歷來無從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