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未平 報導爭議又起
2014年10月1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10月15日凌晨時分,香港警方於金鐘龍和道與添馬公園一帶清場。期間,在場記者曾攝錄到多名警務人員將一名示威者制服,抬到一角,並對之踢打長達數分鐘。無線新聞曾對相關報導的旁述加以修改,無線新聞截至當天早上7時用的報導描述為:"一名示威者雙手被綁上索帶,由六名警員帶走。警員將他抬起,帶到添馬公園一個暗角位,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然而,早上7時後播出的新聞版本中,這段描述警員動作的字眼被刪去,畫面旁述一直從缺。時近中午,報導才重新加入"期間懷疑警員對他使用武力"一句。
昨天網上流傳一段懷疑是無線新聞部總編輯袁志偉的錄音。這名疑是袁志偉的男子在錄音對話中解釋稱,有關報導是非常嚴重的事件,警員可能因此被判終身監禁,必須小心謹慎;此外,他質疑"暗角"、"拳打腳踢"等字眼並不中肯。他又指稱,記者寫稿亦是憑鏡頭拍到的片段,既沒有沒有看著他們打,也沒有走過去詢問警察以證實相關情況。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反駁,如記者用到形容詞才可以說是有主觀成分,但"拳打腳踢"這四個字分別是名詞和動詞,只是陳述事實。她又引述袁志偉對記協查詢的回應。他認為,由於已有人就事件向警方投訴及報案,調查開始後再使用"拳打腳踢"等字眼,可能會影響到調查工作,因此不該使用。對此,岑倚蘭質疑無線為何不用"涉嫌"、"懷疑"等字眼,而是把整段旁述刪去。"電視映像是要通過聲音,兩方面配合才可以呈現到一個完整的故事",只播片段,不加旁述然後讓觀眾自行判斷,這個講法說不通,亦不是專業新聞的處理手法。"TVB記者是描述事實,袁志偉無需過分憂慮。因為如實報導新聞事件是記者天職,呈現事實,呈現了出來以後公眾會自行判斷。"
香港新聞自由"屢遭打壓"
岑倚蘭曾在一次與德國之聲的訪問中指"香港傳媒受打壓已到滾水煮蛙地步"。記者無國界組織2014年發表的"新聞自由排行榜"中,香港的新聞自由排名由上年的58位再下降至61位,與2002年的18位相比,更大幅下降43位。
光是今年,香港新聞界已屢屢發生事件:1月,《明報》撤換總編輯,後來前總編劉進圖更遇襲受傷;2月,常批評政府的《商業電台》名嘴李慧玲被辭退;3月,《晨報》兩高層遇襲;7月,立場較親泛民的網媒"主場新聞"突然結束營運。
記者盼社會珍惜香港新聞自由
無線新聞"警察打人"報導被改動當天,46名該台記者聯署發表公開信,對前線記者及公司管理層對新聞報導的處理手法出現分歧感到遺憾。無線記者在公開信中提及,刪減行為反映管理層對報導不信任,記者無法苟同,亦感到極度不安。信中同時寄望社會一同珍惜香港僅有的新聞自由,支持記者獨立採訪,避免阻撓記者報導事實。
記協亦於同日連同6個傳媒工會發聯署聲明支持無線記者,並指無線受《廣播條例》規管,有責任作客觀持平之新聞報導。 他們同時呼籲管理層尊重記者的專業判斷,同時捍衛香港新聞自由的核心價值。
網路流傳的疑似無線新聞部管理層與前線記者的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