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會在獄中投票給你!」 黃之鋒再次入獄
2018年1月1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20人因在2014年"佔領行動"旺角區清場期間違反法庭發出的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法官最後判黃之鋒監禁3個月,黃浩銘監禁4個半月,岑敖暉被判1個月監禁,緩刑12個月,罰款1萬元。
第二度入獄
去年八月,黃之鋒因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案而被判入獄六個月,後於10月獲准予保釋 。在等候終審法院上訴判決期間,黃之鋒周三再次被判第二度入獄。
早上宣判後,由於黃之鋒及黃浩銘二人另涉正等候終審法院對上訴案件的裁決,二人代表律師隨即提出申請暫緩執行二人刑期及保釋。法庭下午四時半再開庭處理申請,但法官拒絕緩執行判決,黃之鋒黃浩銘須即時服刑。
判詞指出,黃之鋒在旺角佔領行動中,清場當日擔當著領導的角色,高度參與阻礙執達吏的清場行動,而黃浩銘於當日亦有主動妨礙執達吏及其代理人執行職務,法官因此認為只有即時監禁才是合適的刑罰,並頒令二人的刑期將與他們目前因其他案件被判處的刑期分開執行。
判刑後"雙黃"(黃之鋒、黃浩銘) 被隨即押返囚室。黃浩銘被帶走前,在庭上高呼"多謝法官判刑"、"爭取真普選"。庭上另一女支持者忍不住嚎哭,大叫二人要"撐住",又高呼"我要真普選"。而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雖然避過鐵窗生涯,但當他聽到"雙黃"戰友被囚後,雙眼通紅,在犯人欄內哭了起來。
「 我會在獄中投票給你!」
香港眾志隨後就旺角刑事藐視法庭案判刑發出聲明,表示對判刑感到非常失望,認為"這些檢控並不能解決政治問題,打壓異見者並不會令民心歸順,只會與極權愈走愈遠",並強調"囚禁雖能將抗爭者阻隔於人群外,但必不磨蝕他們的抗爭意志,會使他們對民主的追求更為堅壯"。
已經宣佈參加3月11日立法會香港島地區直選補選的"香港眾志"常委周庭接受德國之聲之訪, 對戰友黃之鋒被判即時入獄, 儘管團隊們早已有心理準備,而黃之鋒自己也坦然面對,然而此刻她心情仍然非常沉重。周庭表示, 對判決感到很失望,認為政府把爭取公義的抗爭者送入牢獄, 這不但不會令他們畏縮,反倒令他們的意志更堅定,非暴力抗爭的形式繼續爭取民主。
周庭對德國之聲表示, 入獄前黃之鋒跟她說,「加油呀, 我會在獄中投票給你!」使她很受鼓舞。3月11日補選, 對於黃之鋒不能以自由之軀見證及參予這場選舉, 她雖感到可惜, 但卻更堅定她要走入議會的決心。
判刑入獄的案子只會越來多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鍾劍華拉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表示, 對於"雙黃"被判入獄,並不意外,相信他們自已也早有入獄的準備。鐘指出,隨著政府近年開始以嚴厲的執法去對抗反對者,判刑入獄的案子只會越來多, 這也是政治抗爭者要面對的必然過程,主要領導及抗爭人物要承受牢獄之災。然而, 從另一個正面的角度看, 牢獄判刑卻會激勵起支持者的意志, 堅持追求自己的理想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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