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媒體自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2007年3月25日據媒體報導,為了應對中央政府在奧運會期間開放外國媒體自由採訪,山東省的一個市級地方政府最近出台規定,要求各級幹部「最大限度地減少負面新聞,高調報導積極的消息」,「象對待上訪退休人員那樣對待記者」,以及「每個月都審查可能出現的負面報導」,同時還把地方幹部執行該項規定的「成效」與年終評定聯繫起來。中央政府年初剛剛制訂的開放媒體報導政策,立即有地方政府制定「應對措施」,對媒體的報導加以干擾。對於這一點,中國資深媒體人,曾任冰點雜誌主編的李大同戲稱,這是外國媒體在地方上「開始享受中國中央級媒體的待遇了」,他說,「原來他們不可能享受我們的待遇的,因為原來我們是想去哪兒就去哪兒,沒人能管的了。他們外國記者原來是想去哪兒都不行了,需要批准。但是,雖然我們原來是想去哪兒就去哪兒,但如果你想報負面新聞,那就會被強烈封鎖。現在外國記者想去哪兒就去哪兒的權利有了,現在開始享受我們的待遇 ,就是說開始對你封閉。」
中國許多官員習慣對於媒體採取避而遠之的態度,而對於媒體曝光本地負面新聞更是嚴加防範。對於本地媒體,當地宣傳部門就可以完全控制,而對於外省媒體,中央級媒體,以及外國媒體,無法採取直接封殺的措施,而只能通過一些其他途徑來干擾記者的報導工作。李大同為我們列舉了一些地方官員經常採用的手段,其中包括表面上提供協助,陪同採訪,但其實就是威脅線人,「你敢說,說了我就給你小鞋穿。不敢拒絕你採訪,但是封鎖消息,威脅線人。基本上你一到下面,他就知道你來了,就像年糕一樣的粘著你。你想躲都躲不開,有時候就像地下工作者一樣,搞得非常秘密的。」
李大同認為,中國官員抵制媒體曝光是一個體制性問題,而中央政府雖然有擴大媒體採訪自由的想法,但同樣不可能一蹴而就,「這是中國的政治體制造成,如果是選票決定他的位置,就沒有問題了。選民有意見,他就去改進。但是現在出了事情,上面拿你問責,完全靠你報出來的消息來考察他。這是個做官形象的問題,這是對上的,不是對下的。治下有多少醜聞,他都可以不管,但不能讓上面知道。任何事情,都不能指望依靠中央政府的一紙規定就能解決,不可能的。中央政府表明態度就已經是個進步了,但是下面你就得和地方政府作鬥爭。這也是一個博弈過程,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