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人禍-人類災難觀的歷史變遷
2005年1月3日2001年9月11日美國的悲劇發生後,一句話走遍了世界:「在這個事件後一切都不再像從前那樣了。」1871年芝加哥大火災的編年史家庫克(Frederick Francis Cook)對被大火幾乎摧毀了的芝加哥是這樣說的:大火分隔開了這個城市的現在和過去。從聖經時代以來,大災難從來就被視為歷史的關鍵事件。而且,人們總嘗試著去尋找隱藏在那後面的意義。
中世紀時,災難往往被解釋成上帝的懲罰。然而,這種說法也早已動搖。研究1348年奧地利大地震的史學家羅爾(Christian Rohr)否認災難在中世紀自動被視為上帝的懲罰一說。原因是,災難涉及大家,包括好人。
啟蒙時期發生的葡萄牙裡斯本1755年大地震也許是第一個觀念上的分水嶺。伏爾泰在他以詩歌形式寫的對地震的抗議中就對地震是上帝的行動一說提出了質疑。杜納斯(Russel Dynes)把這場地震稱為「第一場現代災難」。原因是,自然科學的思維方法在對災難的評價中嚴重地衝擊了傳統的宗教權威。
進入20世紀後,人們才真正開始對災難取研究的態度。直到20世紀40年代,災難發生後,人們多報導災難,把注意力集中在:這場災難有多嚴重。一個典型的例子便是泰坦尼克的沉沒。在那個事件後出現了無數的講話,演說,禱詞,詩歌,文章。
在20世紀,伏爾泰們的人本觀唸得到了充分的強調。20世紀30年代,卡爾(Lowell Juilliard Carr)指出,災難的定性是通過人而不是由自然作出的,「並非每一場風暴,每一場地震或每一場海嘯都是災難」,如果沒有伴隨著人的大規模受傷和死亡,「那就不存在災難」。
近幾十年來,一種災難觀日佔上風:災難的製造者是人。每發生一場災難,便會自動出現對有關政府、資本家、疏忽大意的工作人員的譴責。比如,在發生海嘯和大洪災時,人們便會指責那些只圖利不顧人的生命的房地產商,他們只管把大量的房子建在那種危險地區。這次海嘯,印度的地震學家們不也遭到了類似的指責嗎?
二次大戰後的災難研究傾向於否定那所謂「災難神秘學」所包含的種種。比如,一種古老的觀念認為,災難的發生必然伴隨人們的大恐慌。社會學家誇然特利(Henry Quarantelli)在50年代就指出,「恐慌的經常性被誇張了」。他以1943年7月盟軍對漢堡的大轟炸為例,那次轟炸中死亡人數達3萬至4.5萬人。但並沒有出現恐慌。不久後,這個城市又在重建的熱情中站了起來。5年後就恢復了炸前生產能力的80%。
社會學家和歷史學家們日益看到,社會在災難後擁有驚人的能力,無論倫敦大火災還是日本長崎原子彈轟炸都表明,在那災難之後,人們還是能夠很快地重建,繼續求生與恢復家園,受災的和未受災的人們越來越團結。今天,在印度洋大海嘯中我們同樣看到,全人類是那樣的富有同情心,那樣的團結。
當然,世界上的大災難往往也有很多難以解釋的東西,始終給「上帝的懲罰」一說留下空間。比如2003年12月26日發生伊朗大地震,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大海嘯,連續兩年發生在同一天。這裡邊有什麼關聯嗎?再如中國的1976年,連續發生自然界和政治界的大事:從周恩來去世,天安門事件,到唐山大地震,毛澤東去世,四人幫完蛋,那麼多自然與政治上的事情居然集中發生在一年內。是否也有關聯呢?
這就要看從哪個角度,從哪種信仰去看問題了。比利時根特大學社會學教授福萊迪(Frank Furedi)認為,人類在災難學方面還是研究得太少,幾乎可以說這還是一塊未開墾的處女地。
無論如何,災難是壞事。在災難發生之際,人們需要的是總結經驗教訓,是救生與重建中的團結。研究往這方面花更大的力氣是需要的,也是必然的。神秘學無助於事,即使有許多事情很難解釋。
(福萊迪 / 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