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上訪人士遭鎮壓
2006年12月8日法蘭克福匯報報導了上訪群眾在中央電視台門前請願、遭到警方包圍、毆打和拘留的經過後寫道:「據民權人士估計,有數萬來自全國各地的上訪人員滯留在北京,他們大多住在『上訪村』,一個位於城郊的棚戶區。按中國憲法規定,向中央政府、各部委、最高法院或最高檢察署提出申訴是當事人的最後機會,他們可以利用這一機會重新獲得他們失去的權利或對法院和當局的決定進行抗辯。幾年來,上訪人數明顯上升。
大多數人狀告非法沒收土地的地方當局。在一些省區,當局把沒收農民的大片耕地作為建築用地出售,往往不付給或只付給農民少量補償,許多錢被侵吞。由於中國農民不能佔有、只能租用土地,所以他們幾乎無法反抗當局的作為。
上訪人在北京一住就是數月之久,在信訪辦和部委前堅持告狀。人數聚集多了,警察就開始干預。許多上訪人被強行遣返原籍,地方當局常常把堅持不懈的上訪人送去『勞動教養』,中國的法律制度規定,無需法院判決就可以把當事人送往勞教營地。」
以示眾嚴打妓女和嫖客
深圳警方把167名妓女和嫖客押往街頭示眾,這本來就是中國的傳統,「嚴打」一批,總要示眾一批,數萬人參加這樣的「盛會」在中國並不少見。但是,正如德國駐中國記者在中德意志報發表的文章所說,這次中國網友和部分媒體發出了不平的吶喊:
「對警察這次行動做出的非同一般的批評反應表明,中國的道德觀和法制觀發生了變化。參加新浪網問卷調查的十五萬人中,70%的人反對深圳這種公開示眾的做法,『因為當事人的個人權利受到了侵犯』。另外,被警方拉到街頭示眾的當事人只是被抓、但並沒有受到法院判決,這也激起了人們的憤慨。
國家控制的媒體和網路网頁討論法制時的坦率程度前所未有,並公開批評警方的做法。上海律師姚建國說,『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和法制的進步,現代社會已經清除了這種野蠻的懲罰方式。』中國日報引用他的話說,警方的這次行動是非法的,開啟了惡劣先例。此外,他對這次行動對性行業的威懾作用表示懷疑。儘管中國禁止賣淫,但就在警察眼皮下,所有城市都繁榮『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