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獨立,冤案無休止
2013年8月1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1996年12月2日,安徽蚌埠人韓某在家中遇害,她的丈夫於英生被司法機關認定為殺人凶手,經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在監獄服刑17年之後,2013年8月5日,此案在安徽阜陽再審,於英生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
新華網8月15日對此案予以報導,稱於英生目前的身體和精神狀況都不太好,已赴外地接受療養和治療,不願意接受媒體採訪。報導還說,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首個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要求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品質終身負責,並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
被抓捕之前,於英生任職蚌埠市龍子湖區區長助理,副處級待遇,也經常為報社寫文章。相比中國大部分冤家錯案的受害者而言,於英生有更多能力和途徑為自己申訴,同時他和家人一直在堅持不懈地努力。
比於英生案更廣為人知的很多冤假錯案,當事人的遭遇更加淒慘,甚至至今沒有得到平反。僅新華網報導裡提及的就有,湖北佘祥林故意殺妻案、河南趙作海故意殺人案、河北聶樹斌強姦殺人案、浙江張氏叔侄強姦案、浙江5人劫殺案。
其中聶樹斌案是指,河北人聶樹斌1995年被判犯強姦罪及故意傷害罪並執行槍決,2005年犯罪嫌疑人王書金落網後自供為殺人真兇。但是,河北省法院至今仍以各種理由拖延再審。有報導稱,有關方面甚至要求王書金收回口供,繼續沉冤。此案從一開始就遭到媒體廣泛質疑,十多年來被反復報導,但是司法當局無動於衷,律師也不能看到全部卷宗。
在於英生案件消息的網路跟帖中,也可以看到大量當事人喊冤的案件陳述。這些案件存在各種疑點,但是當事人往往沒有任何渠道申訴。呼告大多指向法官腐敗或地方領導干預。
誰在製造冤假錯案?
中央政法委出台的首個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中,強調疑罪從無和證據裁判原則,對辦案程序作出細節規範。但是,指導意見沒有涉及司法獨立問題,而這被認為是製造冤假錯案的真正原因。
知名律師周澤就指導意見要求法官、檢察官和警察對辦案品質終身負責提出疑問:"如果案件不是法官、檢察官、警察定的,讓他們對案件品質終身負責,他們是為領導負責,還是為自己負責?"律師楊學林表示," 中政委天真了。冤假錯案不是普通法官、檢察官和警察能製造的,罪魁禍首是後面的大腦殼啊。"
網民叢旭日質問:"哪一個普通的警官、檢查官、法官有膽量製造冤假錯案?哪一起冤假錯案不是公檢法三家聯袂合夥或者是在他們共同的上級的'英明領導'下才辦成的?"公安局、檢察署和法院"三家共同的上級",正是發出指導意見的政法委,而政法委的意見往往來自各級領導。
據中共官方媒體報導,隨著薄熙來"重慶王國"的瓦解,重慶警方在內部啟動了平反冤假錯案的行動,逐漸恢復被錯誤處理的民警的名譽和薪水待遇,目前至少已有900名重慶警察得到了平反。這正好說明各地司法和政治領袖的關係以及冤假錯案的來源。
人權活動人士滕彪一直致力於為各種冤假錯案奔走呼告,並把它作為推動在中國廢除死刑的一個途徑。滕彪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 造成冤假錯案的根源在於中國的司法體制,附屬於政黨利益的司法體制必然產生、而且系統性地製造冤假錯案。他還進一步指出,這樣的司法體制來自於中國的專制政治。
作者:張平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