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批准"一地兩檢" 在港爭議持續
2017年12月2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官方新華社周三(12月27日)報導,中國全國人大當日下午表決通過內地與香港《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
據香港《明報》報導,特首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表示,人大常委會批准"一地兩檢"是件大好事。她重申會在明年2月初之前,向立法會提交高鐵一地兩檢安排草案,爭取在暑假休會前通過,期望准時明年第三季通車時實施一地兩檢。她同時也表示,不會低估本地立法難度。
港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稱,在落實細節方面,香港立法會仍有一定討論空間。他還表示,一地兩檢合作安排能否通過,最終要看議員投票結果。
何謂"一地兩檢"?
德國之聲此前報導,所謂"一地兩檢"方案,是指在明年通車的西九龍高鐵站內設"內地口岸區",執行內地法律。該"內地口岸區"佔西九龍總站面積的四分之一,以租賃方式租予內地。該"內地口岸區"連同營運中的高鐵列車車廂範圍內,實行內地法律,由內地法院行使司法管轄權,而中國內地的執法人員將在區內享有全面執法權。
"一地兩檢"概念一開始便在香港引起爭議,不少市民憂慮內地人員會跨境執法,擔心"一地兩檢"會損害"一國兩制"。
大公報:人大通過就是法理依據
據《明報》報導,中國全國人大下設的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記者會上表示:"如果香港居民哪一位覺得不放心,你可以不坐高鐵。你不坐高鐵,那這法律就不適用到你身上,但你要知道哪個(交通工具)方便,哪個不方便。"
報導稱,李飛表示,從內地乘高鐵來港方便,而且接駁香港機場快線到香港國際機場十分方便,相信可吸引大量內地人、外國遊客訪港等,"這樣的好事,若在香港通不過,那腦子進水了"。
《明報》報導稱,李飛還表示,人大常委會有憲制地位及最高法律效力,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擁有國家立法權、法律解釋權、對法律實施監督權,包括《基本法》解釋及監督權,稱一地兩檢"是否有抵觸(基本法),人大有最終決定權"。
香港《大公報》發表社評,標題為"人大通過'一地兩檢'就是法理依據"。文內稱,反對派"把矛頭集中'反'到'一地兩檢'頭上,指為'削弱'特區管治權和'收回'一國兩制,指為'割地自閹',就差一點未有說到'侵略'二字而已"。
新華社則報導稱"香港各界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安排"。
港人擔憂持續
香港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向法新社表示,"一地兩檢"計劃嚴重侵犯基本法。另一名立法會議員梁家傑也對此事作出批評。
德國之聲此前報導,不少市民表示憂慮,擔心"一地兩檢"實施後,在香港部分境內將實施大陸法律,在內地管轄範圍內談"六四"、"劉曉波"或一些敏感的政治題材,隨時會"中伏",將面臨內地法律檢控。同時,還有人擔心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僅是一個開始,未來會延及深港通巴士,繼而每個過境關口都設"一地兩檢"。有學者認為,"一地兩檢"的爭議核心,根源是香港人對國內制度及對中央政府的信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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