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爾夫案11月開庭
2013年8月2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遠在中國的薄熙來案庭審一審結束,德國輿論對此的高度關注也暫告一個段落。但"你方唱罷我登場",就在薄案結束沒幾天,德國前總統武爾夫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好處"的案子讓德國各大媒體再次活躍起來,750歐元就可能讓他成為聯邦德國歷史上首位接受法庭審訊的前國家元首。本周二(8月27日),負責本案的漢諾威地方法院宣佈相關庭審將在11月1日開始,前總統武爾夫將出庭受審。法律程序將總共持續16天,分佈在八周之內完成。
750歐元的"好處"
事情的起因是:2008年時任下薩克森州長武爾夫和當時還是他妻子的貝蒂納前往慕尼黑參加啤酒節,而其中部分旅行費用是由電影製片人格呂嫩沃爾德(David Groenewold)埋單。雖然武爾夫堅持說自己對此"不知情",但檢察署卻並不這樣認為。檢方覺得,格呂嫩沃爾德是想通過以此討好武爾夫,以為自己的電影項目爭取資金。事實是,武爾夫在幾周之後確實做出了資助決定。
今年4月,檢方以涉嫌行賄受賄分別起訴格呂嫩沃爾德和武爾夫。而法庭則將罪名降低到"提供與收受好處",這樣一來,如果罪名成立,當事人可能面臨的刑罰也將有所減輕。根據德國法律,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好處"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或處以罰金,而如果罪名是"受賄"的話,最高刑期可能高達五年。
法庭對此給出的理由是,受賄罪必須涉及在職權範圍內的玩忽職守行為,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好處"則是在正常行使職權的同時獲得好處。在"收受好處"的判定過程中,當事人是否盡職辦事並不重要,只要他得到的好處"總體而言與其崗位職責相關",而且給人以"被收買"的印象就足以定罪。也就是說,只要有"瓜田李下"之嫌,便可能被定罪。
武爾夫堅決"討清白"
武爾夫的律師姆西奇(Bernd Müssig)對德新社表示,法庭的開庭決定並非辯方訴求。但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聲明中稱本案"模棱兩可"。律師將此解讀為,就"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好處"的罪名而言,法庭判決有罪或無罪的可能性大致相當,檢方控告成功的機會相當有限,而此前有關"受賄罪"的指控已經完全不再提及。
檢察署當然不會認同辯方律師的說法,他們認為法庭的開庭決定是對檢方工作的肯定和認可:通過細致認真的調查工作得到了足夠證據來證實腐敗罪行。
其實,武爾夫本可以避免以首位出庭前國家元首的身份"載入史冊"。今年4月,檢察署曾提出如果武爾夫能夠接受罰金,便可以撤訴。但武爾夫堅持自己清白,拒絕了檢方的"好意"。
"電話門"重創武爾夫
"武爾夫醜聞"自從爆發以來,已經歷時19個月之久。而檢方正式起訴武爾夫成為這出"政治長劇"迄今為止的高潮"戲碼"。事件最初的爆發點是,武爾夫從商界友人那裡獲取50萬歐元優惠貸款購買房屋的消息被媒體爆料。起初,公眾輿論對此意見並不完全統一。
但2011年12月初,"電話門"的爆發徹底"擊潰"武爾夫。當時,武爾夫得知《圖片報》計劃刊登有關他貸款買房的報導,於是打電話給該報總編。《圖片報》說武爾夫在電話錄音中語帶威脅地表示,如果相關文章見報,將與該報斷絕來往。而武爾夫則辯稱自己並未要求封殺報導,只是請求推遲。此後雙方為此在媒體上就電話的具體內容唇槍舌劍你來我往,但身為總統之尊竟然干涉新聞媒體,僅這一條就讓武爾夫成為"眾矢之的"。
2012年2月16日媒體報導稱檢察署提出申請,取消時任聯邦總統武爾夫的刑事豁免權。深陷醜聞漩渦的武爾夫在第二天宣佈辭職,當時離他出任總統僅僅過去了一年半的時間。
綜合報導:石濤
責編:謝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