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與民間借貸
2013年4月2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司法部門本周五(4月26日)宣佈,從2011年以來,全國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資犯罪案件4000多件,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超過1400人。2011年年初,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負責人杜金富周五表示:截至目前,全國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資犯罪案件4293件,結案3552件,對4170名犯罪分子判處了刑罰,其中判處重刑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1449人,重刑率達34.75%,其餘人員獲刑更輕。
非法集資事出有因
美聯社於當天發表報導稱,在很大程度上為中國創造新的就業崗位以及財富的企業家們大都很難從國家銀行獲得貸款,從而變得嚴重依賴非正式的個人借貸。這些借貸大都通過中間商操作,年息高達70%甚至更多。
杜金富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非法集資形式多樣,手段隱蔽。非法集資常用的手段有,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虛假項目、以虛假宣傳造勢、請名人代言等。"
法律專家表示,個人之間的借貸行為是合法的,但政府在明確規範借貸雙方行為方面仍有不足之處。美國三藩市研究中國司法系統的"對話基金會"今年二月在一份報告中表示:"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之間的界限仍不清楚。"
中國政府打壓民間借貸的做法讓企業家們更難獲得新的資金,而同時包括世界銀行在內的一系列咨詢機構都表示中國政府應該鼓勵金融機構向企業借貸,如此才能夠保持住中國經濟的強勁增長。雖然新上任的國家領導人曾承諾會讓私營經濟領域獲得更多的銀行貸款,但企業家們表示他們在貸款時仍然要面對許多問題。
"吳英案"帶來的私人融資政策改革
杜金富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有關工作新聞發布會上沒有具體說明那些被判刑的人員究竟是最終的貸款方,還是常見的收取介紹費的中間人。
中國打擊非法集資的一個備受關注的案件就是來自東南部城市溫州的吳英,她與去年因犯有"非法集資罪"被判處死刑。這位31歲女富豪在商業上的成功曾經是官方媒體競相報導的對象,而最後她因在2005到2007年期間集資7億7千萬人民幣而被定罪。
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網路发布的解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就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央行和私人金融領域分析人員估計,中國地下金融市場的規模在2兆到4兆人民幣之間,達到借貸總量的7%。在一些地區,非正式借貸量甚至已經超過了官方銀行的借貸總量。新華社曾報導稱,2011年,只有19%的銀行貸款能夠流向小型私人企業,而當年銀行的借貸總額與2010年相比已經下降了6%。
低息助長"全民借貸"
美聯社報導稱,中國許多家庭願意通過私人貸款來獲取比銀行的低利率更加優厚的回報率。而銀行的低儲蓄利率實際上是在強迫儲戶為國營企業提供低息貸款。同時,中國官方也擔心銀行以及國有企業也有可能參與到地下錢莊的活動中,給官方的金融系統帶來潛在風險。
大約在一年前,中國國務院批准溫州為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允許它在民間融資方面進行一些嘗試。位於美國的對話基金會表示:"吳英案的最大意義是加快了中國私人融資改革的步伐。在未來可能會湧現出更多的'吳英',但沒有人願意再看到'吳英案'的出現。"
來源:美聯社 編譯:任琛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