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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平觀察:桂民海案,毒樹結出正義果?

長平2016年1月18日

中國央視報導出版商桂民海因13年前醉駕撞人案「回國自首」。時評人長平認為,即便如此也不能抵消非法綁架、非法拘押和非法審訊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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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Hongkong Gui Minhai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J. Favre

(德國之聲中文網)去年10月在泰國失蹤的瑞典籍出版商桂民海,突然現身中國央視(CCTV),聲淚俱下地供述自己13年前酒後駕車致人死亡,在緩刑期間潛逃出中國,長期經受良心折磨,終於決定自願回到中國自首。

桂民海是香港出版機構巨流傳媒(經營知名的銅鑼灣書店)的老闆,該機構出版了眾多關於中共高層領導人腐敗內幕的書籍。這些書籍大多被禁止在中國內地傳播,因此被稱為"香港禁書"。長期以來,這被認為是"一國兩制 "保障下的香港出版自由。但是,隨著中共對香港控制的加強,北京似乎要剝奪這種自由。從去年10月到12月,桂民海和巨流傳媒其他4位股東及職員相繼失蹤。據傳,原因是該機構計劃出版的一本新書涉及習近平的婚外情。

包括中共官方傳媒在內的各路消息,已經確認這些人被關押在中國大陸。親北京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吳亮星曾經在立法委員會會議上稱,有可靠消息透露這五個人一起偷渡到大陸從事非法性交易被抓。事後證明,這是該議員刻意利用公權力平台造謠,但是故事編得太爛。要把分別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失蹤的五個人編進同一個污名故事,並不容易。於是,"集體嫖娼"說被棄用,繼失蹤者之一李波寫信給家人匪夷所思地聲稱"用自己的方式"偷渡回大陸配合警方調查之後,又出現桂民海"回國自首"這個離奇的故事。

離奇故事的妙處在於,它將輿論的焦點轉移到其真實性探究上。出版人桂民海和央視報導中13年前醉駕撞人的桂敏海是同一個人嗎?為什麼名字和年齡(相差7歲)都不一致呢?既然畏罪潛逃並一直經受良心折磨,為什麼要出版書籍來折磨中共領導人呢?如果幡然醒悟決定回中國自首贖罪,為什麼沒有在泰國留下出境記錄呢?難道想再犯一下泰國法律,給自己增添一項罪名?既然3個月前就已經自首,為什麼在國際輿論千呼萬喚的情況下,中國警方不僅三緘其口,而且連正常的法律告知文件也不給家屬一份呢?

毫無疑問,這些質疑都是理所當然的,而且頗有價值。但是,在這一系列案件中,我對這些故事的真偽不感興趣。即便它們都是真的,也無法開脫中共政權非法綁架、非法關押和非法審訊人質的罪責。

"毒樹之果"不足為證

最荒唐的是,中國央視在報導此案時,竟然加上"獨家專訪"字樣。眾所周知,媒體標榜"獨家專訪",是指在言論自由、輿論開放的環境中,媒體以自身的公信力或者記者的採訪能力,獲得的獨家採訪和發表機會。這是媒體的驕傲。央視的"獨家專訪",是以公權力禁止其他媒體採訪之後的輿論壟斷。新聞的公信力必須放在言論自由的環境中進行競爭,像央視這種"獨家專訪",則是與警方配合,經過反復錄製和剪接(所以在看似連續的一段講述中,桂民海的內衣領口換了顏色),對當事人進行污名報導。無論內容是什麼,邏輯是否嚴密,人們都有權利選擇不相信。作為同行,我必須要提醒央視這些編輯記者,這不是新聞報導,也無關專業能力,而是一種惡行。

Chinesischer Journalist Chang Ping
本文作者長平圖片來源: imago/epd

警方接到刑事案件,無論當事人的意願如何,都應該按照法律程序通知家人。如果是外國人,還應該及時告知其所在國使領館。然而,央視報導中,桂民海聲明"我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包括瑞典方面介入或者干涉我回國的事情"。他還說, "我雖然有瑞典國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中國號稱法治國家,難道警方以為這樣就可以免去法律程序?甚至可以更改國籍和相關國際法規定?一個中國公民聲稱"我真切地感到我是一個美國人",中國警方就可以把他當美國人對待嗎?一個凶殺案的犯罪嫌疑人說他希望立即去死,警方就可以不通知家人、不經過審判就地正法嗎?

有人說,一個人犯了罪就應該受到懲罰,輿論壟斷的消息也是消息,少談什麼程序正義。這種把結果正義和程序正義分離的說法,是對程序正義的錯誤理解。程序正義不是在知道結果的情況下走過場,而是探究和確認結果的途徑。否則,那就是"毒樹之果",在法律上不足為證。一個人超出常規自證其罪,更需要確認他沒有受到刑訊逼供或者其他威脅;既然可以讓他接受採訪,那麼警方對所有媒體都應該一視同仁。沒有法律程序的抓捕和審訊,無論施行者是警方還是黑幫,都是非法綁架行為。而且,代表公權力的警方執法犯法,其惡尤甚。逼迫當事人接受採訪"悔罪",那是惡上加惡。在討論當事人交代的情節真實與否之前,應當先譴責並懲罰這種公權力的作惡。即便此桂民海就是彼桂敏海,應該為13年前的醉駕及潛逃承擔法律責任,它也不能抵消中共當局這3個月來非法綁架和非法拘押的罪行。而且,非法綁架和非法關押者沒有審判當事人的資格。

香港特首梁振英回應央視關於桂民海的報導說,內地傳媒的相關報導,"可以幫助警方及港府瞭解案件"。這完全是一種誤導。他應該做的是譴責任何形式的非法綁架和壟斷報導,而且質疑這種情況下釋放出來的消息的真實性,而不是正面確認這種綁架和報導的正當性和有效性。

長平是中國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作家,現居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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