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歐盟對華強硬 黃之鋒:尚有自由的最後證詞
2020年6月19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港版國安法」周四(18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四類罪行中有關外國勢力的字眼由「干預」變成「勾結」,意味著矛頭將由境外人士變成香港境內人士,曾游說外國制裁的民主派將陷險境。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同一天在哥本哈根民主高峰會(Copenhagen Democracy Summit)演講時形容,「這可能是我尚有自由的最後證詞(It could be my last testimony when I'm still free)」。
峰會一連兩天以視訊形式舉行,第一節由美國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資深編輯希斯 (Ryan Heath)與黃之鋒對談。黃批評,國安法以空泛模糊的「勾結」針對民主派人士和代議士,目的是切斷國際社會與香港的聯繫和支持,他本人也將被以言入罪,「今日出自我口中的每一句話,很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成為法庭上的犯罪證據」。
香港或淪共產波蘭
黃之鋒預料,「港版國安法」立法後,香港將經歷長期的鎮壓,如同共產時代的波蘭,有秘密警察駐守在城市中,這不隻影響香港本地人,還有很多在港外籍人士和投資者。
他舉例指,北京過去也曾以國家安全為由拘禁外國人,包括瑞典人權機構工作者達林(Peter Jesper Dahlin)、加拿大外交官及商人、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等。「只要中國把國安放優先,沒有人是安全的,公民記者丶書商丶非政府組織(NGOs)工作者丶宗教團體丶作家和人權份子都會陷入險境。」
他強調,港人過去一年的抗爭,不只是為了政治問題,同時是為了經濟問題,匯豐銀行(HSBC)不斷受北京壓力就是具體例子。他呼籲國際社會和投資者,共同捍衛香港一直享有的自由經濟丶自由市場、自由貿易港及資訊自由流通。
他又表示,中國過去20年在亞洲、歐洲、非洲急速擴張勢力,「世界正從中國噩夢中蘇醒過來」。他樂見G7同日發表聯合聲明反對國安法,認為歐洲國家的態度較以往強硬,但指歐盟作為人權的推動者,不應該再姑息中國,在新疆和香港問題上應考慮實施制裁、禁運等措施,以實際行動表達與香港人站在同一陣線。
中國使館:更顯國安法急迫性
中國駐丹麥大使館對黃之鋒參與峰會提出抗議,指黃之鋒「乞求外國干涉香港事務」,更體現中國進行國安法立法的必要和急迫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四(18日)起一連三天召開第十九次會議,此前「港版國安法」不在議程上,但官方新華社突然報導有關草案已由委員長會議提請人大審議。而對比早前的版本,第四類罪行出現改動,「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變成「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信報》引述曾代理國家安全案件的內地律師解釋,在內地法例而言,「勾結」是指境內人員或機構故意與境外串通或合作從事非法活動,「干預」則指境外人員或機構試圖對境內進行影響。
但香港法律上不存在「勾結」字眼,是否勾結外國將如何定義?《蘋果日報》報導律政司長鄭若驊回應記者有關提問時也無法解答,坦承自己「也是剛剛才看到這個新聞」、「要看看他(全國人大常委會)怎樣寫,我先回答你其他問題」。
全國港澳研究會成員宋小莊則對該報解讀指,如果叫外國議員插手香港事務,可能已違國安法,「如果好像黃之鋒要求美國懲罰什麼什麼丶香港什麼什麼,就犯了這個罪」。
李澄欣/鄒宗翰(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