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黨紀」頒布 違紀者可對號入座
2015年10月2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擁有8700萬黨員的中國共產黨推出了修改後的紀律處分條例。從"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到"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從通過訊息網路、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妄議中央大政分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到"醜化當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從"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邦結派"到"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均在《條例》的"負面清單"之列。
新華社說,修訂後的條例突出的特點是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
新華社還引用中央黨校教授辛鳴表示,此次修訂明確列出什麼違紀,可以"對號入座",使違紀者不能再心存儌倖。
負面清單增加內容
修訂條例一方面刪除了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複的內容-比如之前與刑法等重合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內容,不再單獨規定於黨紀中;另一方面,條例較以前更加細化,處分的面更寬。比如,比如原條例第150條中關於"通姦""包養情婦(夫)"的提法在新條例中被刪除,範圍擴大到"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此外,條例還增加了所謂"負面清單"包含的內容。中國官媒新華社稱,"負面清單"圍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6大類,並且給出了具體處理辦法。
違反政治紀律的負面清單新增的內容包括"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等。
不能搞"三會"和團團伙伙
據中國媒體報導,今年年初,中央紀委研究室的苗慶旺和歐召大主任在一次訪談節目中就表示:"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鄉會、同學會,黃埔一二三期什麼的,看似漫無目的,其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結交情誼,將來好相互提攜。這就不符合規矩了。 "在中共前統戰部部長、原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落馬後,媒體曾披露,令計劃在北京組建了一個"西山會",主要由山西籍官員等組成,是山西老鄉"陞官晉爵、買官賣官"的管道。
針對"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屬於違紀的規定,新華網在論壇中發表用戶名為bbvgde ,暱稱為"承上啟下"的部落格文章說,將"妄議中央大政方針"列入黨員違紀處分新條款是新時期形勢發展的需要。文章說:"有些黨員作家、理論家、經濟學家,打著"理論權威"的招牌,時而大放厥詞,嘩眾取寵,到處發文"妄議 "中央大政方針……改革開放被妄議為"國富民窮",發展經濟被妄議為"權貴致富",執政為民被妄議為"虛無縹渺",反腐倡廉被妄議為"權力鬥爭",等等。……黨員畢福劍之所以敢肆無忌憚的攻擊領袖,很大程度上與其時"妄議中央"泛濫的政治氛圍有關。"
文章還寫道,"從某種程度上講,黨內的腐敗分子是"妄議中央"的罪魁,也是一種源頭。周永康經營的"團團夥伴"體系,令計劃主導的"西山會"幫派,郭伯雄、徐才厚結成的軍內腐敗鏈條等,不僅在組織上嚴重違背了黨的紀律,而且成為"妄議中央"的發源地。"
修改條例還劃出了所謂廉潔 "底線",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藉機斂財會從重或者加重處分,對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或者藉機大吃大喝會依規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