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德進行藥物臨床試驗
2013年5月1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明鏡》的報導稱,至1989年兩德統一前,東德共有超過5萬人作為測試患者參與了近600項藥物臨床試驗,其中包括化療藥物和治療心臟病的藥物,而許多人對此並不知情。報導稱,多項臨床試驗曾導致患者死亡。
《明鏡》的報導依據為前東德衞生部、國安部和藥品研究所至今未公開的文件。文件顯示,赫斯特製藥公司(Hoechst)的一種藥物Trental進行臨床試驗期間,有兩名東柏林患者死亡。馬格德堡(Magdeburg)附近的羅斯陶(Lostau)肺病醫院在為山德士製藥(Sandoz)研製的降血壓藥Spirapril進行臨床試驗時,也有兩名患者在用藥後死亡,此後這項試驗被中止。
《明鏡》引述當年的文件稱,寶靈曼製藥(Boehringer-Mannheim)還委託柏林大學附屬醫院在30名早產兒身上試用促紅細胞生成素(Epo),該有效成分後來被當作興奮劑使用。此外拜爾製藥(Bayer)還讓醫院將改善腦部供血的藥物尼莫地平(Nimodipin)給處於神志不清狀態的酗酒者使用,因此可以斷定,院方沒有徵求這些患者的同意。
為西方製藥企業充當試驗品?
報導稱,製藥商為每項臨床試驗提供最高達80萬西馬克的資金。而西德的先靈製藥(Schering)更是向柏林大學附屬醫院(Charité)開出了每年600萬馬克的價碼。
根據當時的談話記錄,該醫院當時的負責醫生顯然意識到西德製藥企業為什麼在東德尋求合作夥伴。一位醫生表示,出於道德倫理方面的壓力,先靈要在西德國內進行此類臨床試驗面臨很大困難,因為沒有人願意為製藥企業充當試驗品。而東德同意進行這些試驗,則是冒著被揭發為"廉價試驗場"的風險。
接受試驗藥物治療的患者往往不瞭解全部真相。根據有關會議記錄,赫斯特製藥在1989年還表示同意,"向患者解釋臨床試驗的說明文字應留在試驗實施方的手中,而不交給患者。"記錄還寫道:"患者同意(接受治療)以主治醫生和證人的簽字為准"。
《明鏡》稱,報導涉及的企業均表示此事已過去多年,並強調臨床試驗原則上都是在嚴格遵守規定的情況下進行的。從事研究的製藥企業協會表態稱,"迄今為止沒有對可能的違規現象產生懷疑。"
來源:法新社 編譯:葉宣
責編:李魚